2月17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同意調整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函。
據悉,聯席會議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央統戰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廣電總局、體育總局、中國社科院、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文物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20個部門組成,文化和旅游部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附件: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系統性保護水平,經國務院同意,調整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督促落實有關法律、法規;協調解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完成黨中央、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文化和旅游部、中央統戰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財政部、自然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廣電總局、體育總局、中國社科院、國家鄉村振興局、國家文物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20個部門組成,文化和旅游部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文化和旅游部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文化和旅游部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相關成員單位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名單附后)。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文化和旅游部,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聯席會議副召集人兼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司局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研究具體事項時,可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召開專題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地方和專家參加。聯席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議定事項并印發有關單位。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問題,主動做好相關工作;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并加強對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督促落實。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召 集 人:胡和平 文化和旅游部部長
副召集人:饒 權 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長
成 員:王作安 中央統戰部副部長
牛一兵 中央網信辦副主任
連維良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
田學軍 教育部副部長
張雨東 科技部副部長
王江平 工業和信息化部副部長
郭衛平 國家民委副主任
歐文漢 財政部部長助理
陳塵肇 國家自然資源副總督察(專職)
黃 艷 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
劉煥鑫 農業農村部黨組成員、國家鄉村振興局局長
王炳南 商務部副部長
楊小偉 廣電總局副局長
楊 寧 體育總局副局長
姜 輝 中國社科院副院長
關 強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
秦懷金 國家中醫藥局副局長
何志敏 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