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意見提出,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隊伍和能力建設,提高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的規范化、體系化、社會化水平。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全覆蓋、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發揮,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制。
1月24日,民政部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司對《指導意見》進行解讀。
一、出臺《關于加強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意見》的主要考慮是什么?
社區防控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環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抗擊疫情有兩個陣地,一個是醫院救死扶傷陣地,一個是社區防控陣地。堅持不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關鍵靠社區”。村(居)民委員會公共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公共衛生委員會”)是組織群眾做好社區防控工作的重要力量。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對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提出明確要求。為進一步健全新冠肺炎疫情社區防控體系,夯實聯動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基層基礎,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切實保障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在認真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民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印發《指導意見》。
二、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總體要求是什么?
《指導意見》要求,在鄉鎮(街道)指導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加強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隊伍和能力建設,提高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的規范化、體系化、社會化水平,力爭用兩年左右的時間,實現公共衛生委員會機制全覆蓋、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發揮,初步建立起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公共衛生管理機制,為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和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發揮積極作用。
三、公共衛生委員會在社區防控中的職責是什么?
《指導意見》提出,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基本職責包括:制定村(社區)公共衛生工作方案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在衛生健康部門支持、指導下開展傳染病和重大疫情防控處置等工作。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公共衛生委員會應根據基層黨委和政府統一調度做好應急響應,組織動員社會組織、社會慈善資源和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四、公共衛生委員會是如何有效運行的?
《指導意見》明確,公共衛生委員是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在村(社區)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村(居)民委員會統一管理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公共衛生委員會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協助做好社區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困難家庭成員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鼓勵村(社區)群團組織、社會組織、駐區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參與公共衛生委員會相關工作機制。
五、居民群眾如何參與公共衛生委員會工作?
《指導意見》提出,公共衛生委員會聯系服務居民群眾的方式包括:一是除各類衛生服務機構醫務人員外,廣泛吸收健康指導員、家庭保健員以及退休醫務人員等擔任公共衛生委員會成員;二是組織居民群眾做好村(社區)環境衛生工作、開展愛國衛生等活動;三是組織動員社會組織、社會慈善資源和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參與衛生防疫、居民健康知識普及、環境衛生整治、垃圾分類宣傳值守等活動。
六、如何保證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任務落地落實?
《指導意見》強調,各地民政、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 疾控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具體措施,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推動鄉鎮(街道)加強對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的指導、支持和幫助;定期組織面向公共衛生委員會的專題培訓、日常培訓和疫情防控核心知識培訓等。《指導意見》還提出,各地可在試點探索形成較為成熟的實施策略和政策思路后再全面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