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函〔2021〕88號
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報送《東北全面振興“十四五”實施方案(修改稿)》的請示收悉。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東北全面振興“十四五”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請認真組織實施。
二、《方案》實施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從推動形成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出發,著力破解體制機制障礙,著力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著力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優化,著力構建區域動力系統,著力在落實落細上下功夫,走出一條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結構更優、優勢充分釋放的發展新路,推動東北全面振興實現新突破。
三、內蒙古自治區、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要提高對東北全面振興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深化改革開放,強化政策保障,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實施一批對東北全面振興具有全局性影響的重點項目和重大改革舉措,著力增強內生發展動力,確保《方案》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實現。《方案》實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點項目要按程序報批。
四、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方案》實施的協調指導,在規劃編制、體制創新、政策實施、項目建設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切實承擔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依托東北振興省部聯席落實推進工作機制,加強統籌謀劃,牽頭制定東北全面振興年度工作要點,壓茬推進工作落實。要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重大事項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國務院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