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已經成為眾矢之的,調控力度不斷加大效果卻不見佳房價依舊節節上漲,于是從中央到地方都把目光轉向了所謂保障房。剛結束不久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對于2011年的房地產政策并沒有更多著墨,只是提出加快住房保障體系的建設。
如果真修建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的話,那就意味著比2010年的580萬套,增長72.4%。這張甚為驚人的任務單,這已相當于每年全國商品房銷量的總和。2009年全國的商品房銷量不過9.3億平方米,如果按100平方米一套房子折算,當年全國不過賣出了900萬套房子。2010年房地產遭遇連番調控,即使增長依舊,全年售出的商品房預計也只在1000萬套左右。
如果今年的保障房計劃可以順利實施,商品住宅與保障房的比例幾乎達到1:1。商品房市場用了幾乎20年的時間才形成現在的規模,每年全社會的資金投入近乎7萬億元。有人估算過,同樣體量的保障房所需的投資資金高達1.4萬億元。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玨林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來源的渠道,應當是多方面的,應包括國家投入、土地出讓金提成、住房公積金余額移用、地方財政支出、社會融資、銀行支持等等。但事實上,政府仍是保障房資金的主要來源。據《人民政協報》報道,2010年中央財政劃撥的保障房建設資金已下達792億(截至2010年8月),約占2010年保障房投資的10%。按此推算,2011年中央財政劃撥款或將達到1300億左右。跟1000萬套保障房所需的1.4萬億元相較,不到百分之十。而且,就這樣的比例能否真正到位也還是個問題。
不妨看看去年的情況。按照年初的計劃,去年全國計劃建設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300萬套,改造各類棚戶區住房280萬套,農村危房改造試點120萬戶。住建部已要求各地保障房9月底必須全部開工,年末建成或基本建成的必須達到60%以上。那完成情況怎么樣呢?去年1~8月,北京保障性住房開發投資214億元,僅完成全年投資計劃的53%。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讓計劃收入239.04億元,其中將安排6.94億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不到土地出讓金總額的3%。
問題的關鍵在于地方政府實際上根本拿不出這筆錢,以廣州為例,據廣州市長萬慶良日前表示:廣州去年財政稅收3000多億,上交給中央2000多億,給省里300多個億,留給廣州可支配的就只有800多個億了。全國其他地方,恐怕也好不了哪兒去——地方政府百分之七十多的稅收都上交國庫了,卻要求他們拿出百分之九十的資金來建設這1000萬套保障房,地方政府錢從何來?中央政府不給錢(或者只給百分之十的錢),地方政府的錢又大都上交國家財政了,在這種情況下,1000萬套保障房恐怕只能是對需要保障房的老百姓們的畫餅充饑,事實上根本無法保障。
不妨看看香港保障房建設的前車之鑒。香港10年來經濟大起大落,千千萬萬的普通中產曾經在一夜之間從有產階級變成為“無殼蝸牛”。其中住房上的折騰起了決定性作用,這也導致了特首董建華的離職。
1984年的《中英聯合聲明》限制港英政府每年賣地不能超過50公頃,因此香港每年供應的房屋只有大概1萬個單位。而民眾對房地產的需求因經濟持續上揚而有增無減,樓價因此飆升。據統計,香港的整體樓價在1994年1月至1997年10月的高峰期,3年零10個月之間上升了68%。
就大陸而言,目前解決居民住房問題,包括此次立法,采取的方式還是增加政府建房的比例,但是政府的效率客觀來說是低下的。要從根子上解決居民住房難的問題,需要改變目前住房供應主要依靠商品房的單一化模式。上個世紀九十年代的房改文件曾提出了政府建房、合作建房、個人建房和商品房并舉的住房供應多元化模式。然而因為后來的商品房開發中,地方政府受土地財政的驅動力推動,在依靠商品房供應住房的單一道路上越行越遠,其他的模式都逐漸式微。政府的逐利選擇之下,我們錯過了解決住房問題的良機,政府目前已經對商品房單一模式產生路徑依賴,再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