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就《“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答記者問
時間:2021-06-16 12:32:11
來源:城市化網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發改環資〔2021〕82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同志接受采訪,回答記者提問。
問:請問出臺《規劃》的背景是什么?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污水處理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水環境質量取得明顯改善。截至2020年,全國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達2.3億立方米/日,污水管網長度達60萬公里,年化學需氧量(COD)削減量約1500萬噸,年氨氮削減量約160萬噸。2012—2020年,全國河流I—III類水質斷面占比從68.9%提升到87.4%,劣V類水質斷面占比從10.2%下降到0.2%。
同時,也要清醒看到,城鎮污水處理發展不平衡不充分,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還存在較多短板弱項。全國仍有部分城市、400多個縣城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需求,40%左右建制鎮尚不具備生活污水處理能力。污水管網建設嚴重滯后,管網老舊破損和混錯漏接嚴重,雨季溢流污染問題突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能力不足。污水資源化利用尚處于起步階段,城市再生水利用水平不高。各地普遍“重水輕泥”,污泥無害化處置還不規范,資源化利用水平較低。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系統推進城鎮污水處理領域補短板強弱項,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商生態環境部印發《規劃》。
問:《規劃》對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提出了哪些目標?
答:《規劃》提出,以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為目標,以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為導向,以設施補短板強弱項為抓手,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系統協調、安全高效、節能低碳的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新格局。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全國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城市和縣城污水處理能力基本滿足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基本達到一級A排放標準;全國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25%以上,京津冀地區達到35%以上,黃河流域中下游地級及以上缺水城市力爭達到30%;城市和縣城污泥無害化、資源化利用水平進一步提升,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長江經濟帶、黃河流域、京津冀地區建制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污泥無害化處置水平明顯提升。
問:請問“十四五”期間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方面開展哪些重點工作?
答:“十四五”期間,要堅持規劃引領、優化布局;補齊短板,提高效能;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系統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提升收集效能。新增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同步配套建設污水收集管網,加快填補管網空白區。開展管網診斷修復更新,推動片區系統化整治,循序推進管網混錯漏接改造。因地制宜實施雨污分流改造,降低雨季溢流污染。“十四五”期間,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網8萬公里。
二是強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弱項,提升處理能力。結合城市開發同步建設處理設施,大中型城市設施建設規模可適度超前,穩步推進建制鎮設施建設,因地制宜建設合流制溢流污水快速凈化設施。“十四五”期間,新增污水處理能力2000萬立方米/日。
三是加強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推進資源化利用。系統規劃城鎮污水再生利用設施,提前規劃布局再生水管網,實現分質、分對象供水。實施區域再生水循環利用工程。開展污水資源化利用示范城市建設。“十四五”期間,新建、改建和擴建再生水生產能力不少于1500萬立方米/日。
四是破解污泥處置難點,實現無害化推進資源化。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污泥處置能力缺口,建制鎮應與縣城統籌考慮。有條件的城市加快壓減污泥填埋規模,積極推進污泥“生物質利用+焚燒”、“干化+土地利用”處理。“十四五”期間,新增污泥無害化處置設施規模不少于2萬噸/日。
問:《規劃》針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提出了哪些措施?
答: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及資源化利用不僅要注重設施建設“硬實力”,還需突出運維水平等“軟實力”,統籌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高質量建設和高水平運維,確保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可持續運營。
一是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目標任務納入本地相關規劃,強化監督考核。構建以污染物削減績效為導向的考核體系,開展工程建設與運營效果聯動考核。
二是推行專業化運行維護。建立常態化建設管養機制。推廣實施供排水一體化,“廠—網—河(湖)”一體化專業化運行維護。推廣區域內項目打包建設運營。
三是推進信息系統建設。依托信息系統推進設施信息化、賬冊化管理。推行各個環節數據智能化聯動和動態更新,開展常態化監測評估,保障設施穩定運行。
問:請問有哪些措施保障《規劃》落地落實?
答:一分部署、九分落實,《規劃》的生命力在于落實,為此,《規劃》提出四項保障措施。
一是強化責任落實。按照省級部署、市縣負責的要求,系統謀劃“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設施建設和運營。各地要出臺本地“十四五”城鎮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發展規劃,明確本地區建設規模、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要做好項目儲備,有序推進建設。
二是拓寬投融資渠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多元化的財政性資金投入保障機制。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資金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給予適當支持。引導社會資本積極投入。鼓勵金融機構給予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
三是完善費價稅機制。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置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在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到位前,應按規定給予補貼。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推動再生水用于生態補水。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四是強化監督管理。落實“節水即治污”理念,深入實施國家節水行動。科學制修訂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強化污水處理達標排放監管。規范工業企業和園區排水管理。加強管材質量和工程質量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