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房地產開發、舊城改造,這些概念是一回事嗎?在4月15日舉行的2021中國城市有機更新與消費場景營造大會上,城市化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國發院城市更新研究中心主任、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進行的主題演講圍繞城市更新的話題進行展開,在對城市更新進行界定和闡釋的同時,給出了檢驗一個城市更新項目好壞的評判標準。
秦虹闡述的第一個觀點是,城市更新不是房地產開發。她分析指出,房地產開發主要是解決增量需求問題,比如一個城市要發展要產業,要集聚人口,缺住房、缺商業、缺設施、缺辦公樓,這些靠房產開發來滿足。但城市更新不僅解決新的增長需求,更重要的是要解決城市發展中的很多問題,包括建筑的老化,功能的缺失,自然環境、文化環境的破壞修復,產業的升級等。為此,她認為不能按房地產開發的思路去做城市更新,也不能按照管理房地產開發的模式管理城市更新。
秦虹闡述的第二個觀點是,城市更新不同于過去的舊城改造。她說,過去不少城市做了很多年的舊城改造,主要的是拆房子、修路、建橋,主要是基礎設施的更新,而我們的城市更新不是“新瓶裝舊酒”,主要是產業、文化、環境、基礎設施、居住條件的同步更新,這是一個更全面更廣泛的概念,是一個全新的理念來指導城市的高質量發展。
既然城市更新不是房地產開發,也不同于舊城改造,那么如何判斷一個城市更新項目做得好不好呢?秦虹說:“如果我們做了一個城市更新項目,讓它煥然一新,變成新的建筑,結果本地人不去,外地人也不來。我覺得這種更新就是失敗的更新,是無效的投資。”她認為,檢驗一個城市更新項目的唯一標準,就是能否做到引人、聚人、留人,城市更新一切為了人,而不是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