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浙江省大運河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通則》,明確大運河核心監控區為京杭大運河浙江段和浙東運河主河道兩岸起始線至同岸終止線距離2000米內的范圍,共涉及5個設區市及22個縣(市、區),分為歷史文化空間、生態保護空間、城鎮建設空間、村莊建設空間和其他農林空間等五類管控分區。
根據《通則》,對于危害大運河生態安全、破壞大運河景觀風貌的項目,違法建設的建(構)筑物,違規占壓運河河道管理范圍的建(構)筑物、碼頭等,通過整改、搬遷、關停、拆除等方式限期逐步有序退出。
《通則》規定,生態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外,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通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