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北京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三線一單”)的實施意見》日前印發。北京市將依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三線一單”,開展分區管控工作。
實施意見的總目標是: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碳排放率先達峰后穩中有降,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綠色北京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到2035年,全市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成為社會廣泛自覺,碳排放持續下降,天藍、水清、森林環繞的生態城市基本建成。
實施意見提出,生態環境管控分為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三類區域。優先保護單元包括永久基本農田、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現狀生態用地,以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及準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濕地公園等法定保護空間,還包括對生態安全格局具有重要作用的部分大型公園和結構性綠地。對優先保護單元,堅持保護優先,嚴控開發建設,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的各類開發活動,確保生態環境功能不降低。
重點管控單元則指涉及水、大氣、土壤、水資源、土地資源、能源等資源環境要素重點管控的區域,主要包括具有工業排放性質的國家級、市級產業園區,以及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街道(鄉鎮)。對重點管控單元,以環境污染治理和風險防范為主,要優化空間布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強污染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不斷提升資源利用效率。而一般管控單元指優先保護單元和重點管控單元之外的其他區域,主要是執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
根據實施意見,對銜接行政區、街道(鄉鎮)邊界,以及產業園區、自然保護區等管理邊界,建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并實施分類管理。全市共劃定生態環境管控單元756個,其中優先保護單元394個、重點管控單元279個、一般管控單元83個,優先保護單元占全市總面積的74.9%,重點管控單元占20.1%,一般管控單元占5.0%。同時,本市建立完善并落實“1+5+756”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體系,即1個全市總體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5個功能區即首都功能核心區、中心城區(首都功能核心區除外)、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生態涵養區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以及756個生態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具體清單由市生態環境部門另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