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消息,海南省多個部門聯合制定印發《海南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流程》,規范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流程,提出建立優先改造機制,鼓勵以市場化方式引進社會力量參與改造建設。
各市縣政府在環評、立項、規劃、設計方案審查及施工圖審查、招標、施工報建、施工建設、竣工驗收等方面簡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審批手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完畢后,要遵循“政府主導、業主自愿、企業承接”的原則,力爭實現物業管理全覆蓋。對接管城鎮老舊小區的物業企業,其承擔或協助承擔的疾病防控、垃圾分類、治安聯防等社會公共服務事項,市、縣級財政可給予一定資金補助或政策支持。
《流程》明確了城鎮老舊小區申報流程。按照“小區(居民)申請、社區(村居委會)推薦、主管部門(街道、鄉鎮)審核、市縣(區)政府(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自下而上的項目生成機制和競爭性改造管理模式。符合以下條件的小區將進行綜合評分,評分高的小區優先安排改造:符合多個小區連片(片區)規劃改造的;已成立業委會或已成立業委會籌備組,業委會(或籌備組)已征得老舊小區四分之三以上住戶簽名同意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四分之三以上住戶承諾支持改造、拆除違法建筑,并就小區內公共資源的利用達成一致意向的;已明確籌集資金參與改造的,如業主愿意自籌一定比例資金參與改造的、能引進社會資本參與改造的、原產權單位明確出資參與改造的,或通過其他方式籌集部分改造資金共同改造的;經制定有改造后的維修資金籌集方案、物業管理(自主管理)方案的;已建立小區基層黨組織且愿意參與改造的;基礎設施老舊程度嚴重的。
《流程》還提出鼓勵以市場化方式引進社會力量參與改造建設。可采取新增設施有償使用(如加裝充電樁、電梯、停車樓、快遞箱等)、落實資產權益、物業置換等方式,充分挖掘和聯動現有資源,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增設教育、文體、養老、托幼、醫療健康、餐飲、超市、便民市場等各類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市縣可通過租賃住宅樓底層商業用房等其他符合條件的房屋發展社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