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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農村集體家底目前已基本摸清。據統計,全國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賬面資產6.5萬億元。清產核資反映出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的基本面貌,為進一步開展管理和運營提供了重要依據。
這是改革開放后規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取得了許多積極成效——資產權屬更加明晰,大量閑置的村集體資產得以盤活,促進了資產保值增值,將推動集體資產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
農村集體資產是億萬農民長期辛勤勞動、不斷積累的寶貴財富,是發展農村經濟和實現共同富裕的物質基礎。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從2017年開始,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了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歷時3年,目前工作已基本完成。
全國農村集體家底總量龐大,地域分布呈現“6、2、2”格局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的農村集體資產存在產權虛置、賬目不清、分配不公開、管理不透明等問題。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全面開展清產核資,建立集體資產管理臺賬,是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必須要做好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保護農民財產權益的客觀要求。
“進行農村集體資產的頂層設計,首先就要摸清家底,進行集體成員身份認定,切實保障農民的收益分配權。”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說。
2017年以來,中央和地方累計安排專項資金26.7億元,確保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順利開展。截至2019年底,全國擁有農村集體資產的5695個鄉鎮、60.2萬個村、238.5萬個組,共計299.2萬個單位,完成1.2億張報表在線數據報送。全國農村集體家底基本摸清,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特征:
從整體看,資產總量龐大。全國共有集體土地總面積65.5億畝,賬面資產6.5萬億元,其中經營性資產3.1萬億元,是集體經濟收入的主要來源;非經營性資產3.4萬億元。集體所屬全資企業超過1.1萬家,資產總額1.1萬億元。
從結構看,固定資產占比近半。固定資產為3.1萬億元,其中2/3是用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公共服務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產。
從地域分布看,農村集體資產大體呈“6、2、2”分布格局,東部地區資產為4.2萬億元,占總資產的64.7%,中部和西部地區資產大體相當。此外,超過3/4的資產集中在14%的村。
“清產核資反映出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的基本面貌,這是今后進一步開展管理和運營的重要依據。”李國祥說,針對地域之間、村莊之間資產分布不均衡的情況,建議農村集體資產在管理運營上必須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適合不同村莊的發展途徑。
“一鍋粥”變“一本賬”,進一步規范集體資產管理機制
隨著清產核資的開展,集體經濟實現了“強體壯身”。許多村將近年來財政項目投入到集體經濟組織形成的固定資產納入賬內管理,清理了一批有失公允的經濟合同,核銷了一批債權債務,盤活了一批閑置資產,豐富了集體經濟發展路徑。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全國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是改革開放后規模最大的一次清查,基本實現了預期目標,并取得許多積極成效。
清產核資查實了集體資產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明晰了資產權屬,基本實現“底清賬明”。據了解,清產核資后集體資產總額增加0.8萬億元,增幅14.2%,其中,固定資產增加近7500億元,主要是近年來財政項目投入到集體經濟組織形成的非經營性固定資產。不少村民表示,“清產核資讓過去的‘一鍋粥’變成了現在的‘一本賬’”。
過去大量閑置的村集體資產得以盤活,促進了資產保值增值。各地積極探索資源開發型、物業租賃型、鄉村旅游型、農業生產型等集體經濟發展模式,創新了集體經濟運行新機制。在重慶,38個“三變”試點村共盤活集體土地資源3.1萬畝、閑置農房552套,2018年村均集體經營收入突破10萬元。
在清產核資過程中,各地不斷完善集體資產清查、登記、保管、使用、處置、定期報告等制度,推動集體資產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譬如,山西、四川、陜西等省份制定非經營性資產確權及管護辦法,重點對學校、道路、水利設施等資產的產權歸屬、管護主體及管護責任作出規定。
“管好用好集體資產,防止集體資產流失,關乎農民切身利益。”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平臺建設已列入《數字農業農村發展規劃(2019—2025年)》,接下來將抓緊做好系統開發建設等工作,推動農村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把清產核資的成果鞏固好、利用好、發展好。
持續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
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股份合作制改革。這是繼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后又一項重大農村改革。
李國祥強調,在清產核資的基礎上,要通過構建合理的產權結構,并充分發揮其優勢和效能,建立起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集體經濟運行機制,推動資產管理有序,經營有效,收益可持續,為鄉村振興提供發展動能。
按照試點先行、有序推進的原則,全國已先后組織開展四批改革試點,指導各地在清產核資基礎上,規范開展成員身份確認、折股量化資產、建立健全組織、辦理登記賦碼等工作。據了解,截至2019年底,中央試點單位包括15個省份、89個地市、442個縣(市、區),各級試點單位覆蓋全國80%左右的縣。今年3月,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印發通知,商請13個非整省試點省份全面推開改革(北京、上海、浙江等3省市基本完成改革任務)。至此,改革試點實現省級全覆蓋。
目前,全國已有超過41萬個村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確認成員超過6億人。一些基層干部感慨,改革把集體家底摸清了,把誰是成員搞清楚了,把集體和農民的關系理清楚了,農民手里的“紅本本”變成了“紅票票”,這就是實實在在的改革成果。
農業農村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指導相關村(組)按照法律法規行使集體資產所有權,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對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經營管理能力的培養提升。同時,指導地方通過盤活集體資源、入股或參股、量化資產收益等方式增強村級集體經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