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官網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近日聯合發布通知,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預算,并明確資金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優先用于完成去年脫貧攻堅農村危房改造“回頭看”排查等發現以及今年動態新增的4類重點對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務,確保按期完成“兩不愁三保障”脫貧攻堅目標任務。
通知要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合理分配補助資金,確保脫貧攻堅住房安全掃尾工程任務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今年動態新增建檔立卡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于2020年年底前全部竣工,其他3類重點對象危房改造任務于2021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
通知明確,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分配給貧困縣的資金增幅不低于該項資金平均增幅,一律采取“切塊下達”,資金項目審批權限完全下放到縣,不得指定具體項目或提出與脫貧攻堅無關的任務要求;繼續傾斜支持“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同時,要創新改造方式和補助政策,切實保障特困農戶的基本住房安全,妥善解決包括已實施危房改造后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返危等各類貧困戶住房安全問題。探索建立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相銜接的農村低收入群體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優先解決好邊境地區農村居民的住房安全問題。
根據有關規定,中央財政對《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2019年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予以督查激勵的通報》確定的農村危房改造激勵對象,按照每個激勵對象500萬元的標準,增加安排了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補助資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應將該部分資金下達激勵對象,對其給予獎勵。(責編:許維娜、夏曉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