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審計工作報告,反映了8省區16個城市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情況。
有報道稱,其中近一半廉租住房被違規使用或閑置。事實是否如此?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日前就此表示,這些報道將報告中不同口徑的數字簡單對比或疊加,所以得出的結論有誤。
這位負責人說,目前,我國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等。其中,本次審計主要涉及的是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
報告反映的8個省區16個城市2010年“開工建設公共租賃住房8.11萬套,出租2.97萬套”,是指2010年這些地方公共租賃住房開工建設和出租情況;
報告又講“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是指審計抽查這些地方2010年底已出租的36萬套廉租住房中,有4407套被違規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分給了不符合條件的家庭;
報告中講“有4428套保障性住房長期空置”,其中有3937套是廉租住房,有491套是公共租賃住房。
這位負責人說,由此可算出,此次審計發現的違規使用和閑置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分別占總數的3.49%和1.65%。
另據記者了解,本年度的審計工作報告還揭示了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中存在的一些其他問題,包括:
在審計的16個城市中,有10個城市2010年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用地計劃未全面落實,實際少供地7335畝;4個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設用地未按規定達到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的70%;此外,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也不夠嚴格,此次審計共發現少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21.49億元,多申報和挪用等問題金額0.9億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有關地方已收回部分違規使用的住房和資金,并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員。
審計署有關負責人說,審計機關一直將促進改善民生作為重要職責?!笆濉逼陂g,審計署將強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和住房公積金審計,促進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