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7年到2017年十年間,我國垃圾焚燒廠的數量增加了303%,焚燒處理量比例由十年前的8%提高到了27%。
6月10日,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有關情況。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透露,與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同口徑相比,2017年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分別下降了72%、46%和34%。
我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7年12月31日,第二次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17年12月31日。據趙英民介紹,兩次普查間隔的十年期間,我國污染治理能力明顯提升。工業企業廢水處理、脫硫、除塵等設施數量分別是2007年的2.4倍、3.3倍和5倍,都是數倍于十年前污染治理設施的數量。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能力得到普遍提升,畜禽規模養殖場糞便和尿液資源化利用比例分別達到了85%和78%,生豬規模養殖場干清糞比例由2007的55%提高到了2017年的87%。
另外,我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成效顯著,污染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和十年前相比,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數量增加了5.4倍,處理能力增加了1.7倍,實際污水處理量增加了2.1倍,城鎮生活污水化學需氧量去除率由2007年的28%提高到了2017年的67%。生活垃圾處置廠的數量十年間增加了86%,其中垃圾焚燒廠的數量增加了303%,焚燒處理量增加了577%,焚燒處理量比例由十年前的8%提高到了27%。危險廢物集中利用處置廠的數量也增加了8.22倍;設計處置能力增加了4279萬噸/年,是十年前普查時的10.4倍;集中處置利用量增加了1467萬噸,比十年前提高了12.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