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11日對外發布了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傷醫、制假售假、哄抬物價、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等七類犯罪,都是檢察機關剛剛辦理的案件,且屬于疫情防控期間常見易發的案件類型。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全國檢察機關積極主動履行檢察職能,依法辦理各類妨害新冠肺炎防控犯罪案件,在介入偵查引導取證、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各個環節依法把握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正確處理嚴厲打擊與依法辦案的關系,從快從嚴查辦了一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案件,有力維護了社會秩序、保障了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據了解,十個案例中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三件,分別是四川南充孫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湖北竹山劉某某涉嫌妨害公務案、浙江南潯王某某妨害公務案;暴力傷醫犯罪一件,為湖北武漢柯某某涉嫌尋釁滋事案;制假售假犯罪一件,為浙江義烏邵某某、毛某某涉嫌銷售偽劣產品案;哄抬物價犯罪一件,為廣東廉江譚某某涉嫌非法經營案;詐騙犯罪兩件,分別是浙江寧波應某某詐騙案、廣東揭陽蔡某涉嫌詐騙案;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犯罪一件,即廣東韶關市劉某某涉嫌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案;其他涉疫情嚴重暴力犯罪一件,為湖北通城毛某某、胡某某搶劫案。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鑒于當前特殊的疫情形勢,檢察機關將堅決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頭等大事來抓,發揮各項檢察職能,依法及時、從嚴懲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犯罪,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