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一體化是一項重大而深刻的社會變革,其實質就是要在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前提下,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文化發展的基礎上,實現國家的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蘇州地處東部沿海,經濟發達,社會繁榮,民生富足,思想開放,作為國家發改委和江蘇省城鄉一體化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點城市,近年來,面對率先發展遇到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積極開展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改革實踐,取得很大的成績。其中,以“三大合作”為代表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作為農民集體致富和整體遷移身份的載體,正在形成有中國特色的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
一、 對蘇州的“三大合作”組織的剖析
1.“三大合作”——實踐的產物和理論的印證。
所謂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就是指在農村集體資產、農村承包土地、農村生產經營等方面,通過合作或股份合作的形式進行改革,發展新型合作經濟組織,促進富民強村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統稱,其改革成果主要包括社區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三種基本類型。進入新世紀以來,蘇州市把深化農村“三大合作”改革作為調整生產關系、促進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手段,作為富民、強村和發展現代農業的有效途徑,作為優化農村資源要素配置、加快農村“三個集中”進程的關鍵舉措,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得到全面推進,改革得到不斷深化。截止2009年底,全市累計成立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2821家(數據來自蘇州市農辦,下同)[1],入社農戶104.77萬戶,其中,99.25萬戶擁有股份,分別占全市農戶總數的95.6%和90.6%。農民投資入股或享有資產量化的股金總額接近160億元。以農村“三大合作”為主體的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已逐步成為蘇州農村繼鄉鎮企業、外向型經濟之后第三股正在迅速崛起的經濟力量。
目前,以農村“三大合作”組織為主體的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已經逐步成為蘇州農民參與市場經濟的基本組織形式,成為農民持續增收的基本組成來源,成為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基本實現形式。蘇州農村發展以“三大合作”為代表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不是偶然的,是在特定的歷史、人文、經濟、地理環境條件下,優勝劣汰,自然選擇的結果,是在蘇州經濟社會率先發展過程中,對現實問題的求解嘗試,是對“小農”生產方式的揚棄。同時蘇州“三大合作”的實踐也正印證了恩格斯對小農經濟的預言:“我們的小農同過了時的生產方式的任何殘余一樣,在不可挽回地走向滅亡”[2];“當我們掌握了政權的時候! 我們決不會考慮用暴力去剝奪小農(無論有無報償,都是一樣,)……我們對于小農的任務,首先是把他們的私人生產和私人占有變為合作社的生產和占有,不是采用暴力,而是通過示范和為此提供社會幫助”[3]。可以說,“三大合作”是在生產力發展之后,對生產關系的主動調整。
2.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解決了權力主體分散與集體經營的矛盾,促進了農民身份和收入的多元化,推動了城鄉一體化展。
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是以原村級集體經營性凈資產折股量化給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形成的新型合作組織。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明晰了村級集體資產權屬關系,完善集體經濟的實現形式和分配形式,保護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這種合作社在明晰產權的基礎上,參照現代合作企業的組織形式,建立以理事會和監事會為核心的合作社治理結構,實現權責明確,利益與風險共擔,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初級形式。與全國其他農村地區相比,蘇州農村集體經濟相對強盛,鄉村都有一定數量的集體經營性資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如果集體資產不能明晰到各個農戶頭上,勢必會造成權力主體意識淡化,監督保障乏力的情況。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恰好能夠正確處理權力主體與集體經營的矛盾,通過增加農民的資產性收入和資本性收入使之逐步擺脫對農村和農業的依賴,為農民“持股進城、按股分紅”創造了條件,為農民市民化,收入多元化,城鄉一體化奠定了基礎。
從2001年8月吳中區金星村率先進行改革試點并組建全市首家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以來,改革得到全面推進。至2009年底,蘇州已組建農村社區股份合作社1130家,占全市行政村總數的90%;入社農戶94.73萬戶,合作社股金總額102.65億元。未啟動這項改革的村,也將在2010年全面完成清產核資、成員界定、制定章程、建立組織等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基礎工作,為今后創造改革條件和實現股份分配奠定基礎。
3.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解決了家庭聯產承包與適度規模經營的矛盾,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優化整合,推動了城鄉一體化發展。
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穩定家庭承包經營制度和確保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基礎上,為探索創新農村承包土地流轉機制,由農戶自愿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將土地適度集中進行農業產業規模經營,然后,根據土地利用規劃,通過對內或對外公開招標等形式落實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或從事其他二三產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實行了家庭承包責任制,解放和發展了農村生產力,基本解決了農民的溫飽問題。但是隨著農村生產力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國內外環境的發展變化以及商品經濟的發展,這種制度的內在缺陷逐漸顯露出來。具體表現為:小規模與集約化、小生產與大市場的矛盾[3]。促進土地流轉,推進適度規模經營成為農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土地股份合作社順應了農業生產力發展的要求,在明確農民土地股權的前提下,實現了專業化生產和規模化經營,促進了農民的專業化分工,大大提高了土地經濟效益,為實現農民增收奠定了基礎。農民除獲得土地分紅收入外,還可以讓大多數農民擺脫土地的束縛,專心從事農外就業或創業,大幅度提高非農收入,通過吸納當地剩余勞力及中老年農民從事必要的農田管理,農民還可獲得一定的打工收入。因此,土地股份合作社較好地解決了家庭承包經營與適度規模化經營的矛盾,在更大范圍內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優化配置,為統籌城鄉發展規劃促進協調發展創造了條件。
從蘇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經營方式看,農民承包土地入股以后,一般會享受每畝300—1000元的保底分配,經營效益好的合作組織,實施二次分紅。土地入股的農戶優先在合作社打工,獲取每天不少于30元的勞務收入。從而使農戶與合作社建立起緊密的利益聯結,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關系,有效地實現了勞動合作與資本合作的有機結合。至2009年底,蘇州共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577家,入社農戶28.89萬戶,入股土地面積69.99萬畝,其中,92%以上仍從事一產經營。
4.農民專業合作社——解決了農民專業與兼業的矛盾,溝通了農村三次產業的聯系,推動了城鄉一體化發展。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明晰農戶私人產權、保持農戶經營主體地位的基礎上,以農技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種養能手、經紀人大戶等牽頭,聯結在一個或幾個農業生產領域、從事同一農產品的產、銷農戶在生產、流通、技術、資金等某個方面或幾個方面組建的新型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都是由從事同類產品或相關產品生產經營的農民自愿組織起來的,在產前、產中或產后的一個或幾個環節上開展合作,內部實行統一供應生產資料、統一生產標準、統一進行銷售等幾個統一,不但解決了農民進入市場經營時的限制問題,完成了農戶單一經營與進入專業市場的對接,而且減少了中間環節,節約了交易成本,增強了市場競爭能力。農民專業合作社有效解決了專業化與兼業化的矛盾,帶領農民開展專業化、標準化生產經營,優化了農業區域布局和農產品品種,推動了農業特色主導產業的發展和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了農業產業向二、三次產業的延伸,加快了農村經濟結構的調整過程。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農民的市場競爭力,縮小了城鄉之間的發展差距,促進了資源在城鄉之間的統一配置,拓展了農業結構調整的新領域和新空間,縮小了城鄉之間的距離,使城鄉一體化發展成為現實。
至2009年底,蘇州共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612家,累計入社農民12.67萬人,還帶動非成員農戶15.2萬戶。2005年3 月12 日,吳中區金庭鎮(原西山鎮)衙甪里村的38名茶農,共同發起設立了他們自己的合作社——蘇州市吳中區西山衙甪里碧螺春茶葉股份合作社,并獲得了吳中工商局頒發的全國首張農民專業合作社營業執照。在運行中,入社農戶分工合作,種茶、采茶、炒茶、儲存、運輸、銷售,這一系列的流程均有不同的人員負責。正因為茶農“抱團”,制茶、售茶的成本低了,茶葉的品質高了,價格自然也就上去了,茶農們獲得了真正的實惠。2008年3月22日,吳中區東山鎮、金庭鎮7000余茶農再次“抱團”,29個合作社合并成兩大聯社,工商部門為合作聯社頒發了全國首批營業執照。這兩個聯社分別由17家、12家合作社組成,入股農戶分別為3658戶、3365戶。合作聯社實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機制,在鎮一級范圍內,從質量標準、證明商標、包裝裝潢、宣傳策劃、銷售窗口、指導服務六個方面實行統一管理,既保持了單體合作社的自主活力,又促進了合作社之間資金、人才、技術、土地、品牌、銷路等資源的整合,有利于茶葉產業鏈的延伸,有利于進一步提升碧螺春茶附加值,促進農民增收致富。
二、“三大合作”對蘇州城鄉一體發展的積極影響
“三大合作”改革給蘇州農村帶來了積極的變化,從根本上促進了城鄉一體化發展。
1.農村市場化
市場化程度是區分城鄉的一個重要標志。市場經濟最根本的特征是明晰產權,農村“三大合作”改革的關鍵也就在于明晰產權。這些年來,“三大合作”通過明晰產權,優化配置農村各類資源要素,促進“資源資產化、資產資本化、資本股份化”,為拓展農村經濟發展空間、培育發展載體、轉變增長方式奠定了堅實基礎,為溝通城鄉一間的經濟聯系,優化資源配置創造了條件。
2.農民組織化
通過大力推進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創新了農村經濟發展形態,實現了農村基本經營方式經歷了由“統”到“分”再到“合”的螺旋式上升發展。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和市場主體地位大幅度提高,開始走上“家家有資本,戶戶成股東”的共同富裕之路,為農民向市民和農業工人的身份轉變創造了組織條件。
3.農民收入多元化
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是蘇州實現農民持續增收的希望所在。社區股份合作完善了集體收益的分配機制,確保了農民享有集體收益的分配權。隨著改革的不斷推進,各地當年能夠按章程進行股份分紅的合作社總數逐年遞增。統計顯示,2009年全市社區股份合作社當年凈收益用于分配的比例大致在30%至40%,基本股東年均股份分紅在300元至1000多元不等。農民收入中,非農業收入所占比重已超過80%,工資性收入、財產性收入、投資性收入、政策和轉移性收入成為新的增長點,農民收入結構日趨多元化。其中,財產性與投資性收入所占比重已由2005年的不足5%提高到目前的33.2%。
4.集體經濟擴大化
富民離不開農村新型集體經濟的發展壯大。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成長和發展,為市場經濟條件下探索和發展集體經濟找到了新路。蘇州在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過程中,不斷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加快股份固化改革,科學界定比例,規范收益分配,提高分紅水平,使農民與集體形成更為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讓股份合作經濟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的基本實現形式。尤其是社區股份合作社,把集體存量資產量化給農民,非但沒有削弱集體經濟,反而通過股份量化使農民直接參與管理,規范二次分配,保障農民利益,調動了廣大農民發展集體經濟的積極性,確保了集體資產的保值增值。2009年,全市村均收入389萬元,其中,有98個村收入超千萬元,13個村收入超3千萬元。村級總收入中,資產、資源性收入占比明顯提高,成為主要的收入來源。
5.農業經營方式規模化
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是有效整合農業資源、生產要素的重要載體,是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有效途徑。蘇州作為沿海經濟發達地區,在加快現代農業建設的過程中,率先碰到了土地經營規模零星分散,茬口布局難以統一,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等問題,制約了現代農業的發展。發展土地股份合作,創新土地流轉形式,加快了農業用地向適度規模經營集中的步伐,實現了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為農民專業合作發展創造了條件。2009年,全市農村土地流轉面積97133 hm2,農業規模經營面積89867 hm2,分別占全市承包土地面積的60.4%和 55.9%。全市已建成14個萬畝現代農業示范區、64個千畝以上示范區,“四個百萬畝”的優勢主導產業逐步形成。高效農業面積達到108800 hm2,設施農業面積達到21333 hm2。
6.農村管理民主化
通過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建立起來的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建立“三會”組織,健全“三會”制度,從制度上實現了真正的民主管理。改變了過去農民無權參與管理、干部決定一切的狀況。通過建立健全合作社章程和“三會”制度,并輔之以村務公開、民主理財,有效保障了農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決策權,開辟了農村民主管理的新途徑,把基層民主管理提升到了新的水平、新的境界,農村民主管理和農民權益保護發生了積極變化,黨群、干群關系得到了明顯改善,促進了農村經濟繁榮和社會穩定。
以上六個方面的變化從根本上改變了農村經濟發展方式,優化了城鄉之間資源配置,促進了農民增收和農業增效,改變了農民的思想觀念與經營方式,縮小了城鄉間發展差距,維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解決了推進城市化進程中產生的諸多矛盾,實現了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穩定,促進了城鄉之間的和諧發展。
三、“三大合作”是中國特色的城鄉一體化之路
1.“三大合作”確實是中國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有效途徑
蘇州的實踐表明,在加快構建城鄉社會經濟一體化發展的過程中,“三大合作”是一條切實可行的有效路徑。依靠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和與發展,蘇州農村已初步形成了集體與農民持續共享資源增值收益的利益機制和持續增收長效機制,蘇州農民已開始走上一條“戶戶有資本、家家成股東”的新的共同富裕之路。2003年以來,蘇州農民人均純收入連續7年增幅超過了10%。其中,來自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的收入每年都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長,是農民收入中增幅最大的項目,為農民財產投資性收入快速增長貢獻了相當的份額。2009年蘇州農村人均純收入達到12987元,與全國城鎮人均收入水平基本持平,是全國農村人均收入水平的3倍。收入構成中財產投資性收入比重達到33.2%,工資性收入達到35%,說明收入構成漸趨合理,收入具有可持續性。城鄉人均收入比約為2:1,低于江蘇的2.5:1,更低于全國3.3:1的平均水平。在此基礎上,蘇州不斷創新實踐,在更多的層面上打破了“二元結構”制約,使農村與城市、農民和居民在先進和諧現代文明的豐富內涵中加速融合,實現全面的社會保障,便捷的生產生活服務體系,同等的就業體制,方便的公共交通,城市居民和鄉村農民在越來越多的均等化公共服務中,享受著同樣的幸福和舒適。通過在廣大農村推廣“三大合作”確實是一條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的可靠途徑。
2.“三大合作”較好地貫徹了“統分結合,雙層經營”機制,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以家庭經營為基礎的統分結合雙層經營機制是現階段我國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農村“三大合作”改革形成的各種新型合作組織既有家庭經營的延伸,更有集體經營的拓展,把集體經營和家庭經營有機結合起來,優勢互補,形成全力,相得益彰。這種新的經營機制充分體現了“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較好地解決了農民面臨的“想的是致富,缺的是技術,盼的是服務,愁的是銷路”的困惑,是在新形勢下對統分結合雙層經營機制的充實、完善和發展。這種城鄉一體化發展模式能夠動員和組織絕大多數的農民趕上現代化的正途,能夠始終維護農村社會的繁榮和穩定,使蘇州既保持魚米之鄉優美的田園風光,又呈現先進和諧的現代文明。這是西方工業化國家以及南美、東南亞新興工業化國家所無法做到的。回顧西方國家的工業化歷程可以知道,大部分國家的工業化是以對農村和農民的簡單擠壓,和土地兼并實現的,其中不乏激烈的社會動蕩。近幾十年新興工業化國家同樣沒有很好地解決工業化進程中的農民、農村和農業問題,不論是東亞還是拉美,工業化的后遺癥依然很多。譬如大城市的貧民窟現象就是工業化過程中形成的一大社會丑惡現象。可見,農村“三大合作”維護了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解決了推進城市化進程中產生的諸多矛盾,提高了農民經營水平和競爭能力,實現了農民增收和農村社會穩定,走出了有中國特色的城鄉和諧發展之路。
3.“三大合作”較好地體現了社會主義價值觀,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一項前無古人的嶄新的社會實驗,其主體價值觀是由社會主義價值觀與中國傳統倫理價值觀共同構成的。目前來看,集體理性與共同富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價值觀的重要體現。在當今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大都經歷了比較痛苦的過程,城市貧民成為多數國家實現工業化的副產品,成為社會動蕩的重要因素。在我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過程中,是應該盡力避免這種不合理現象的。以“三大合作”為代表的新型農民合作組織將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有效提升了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實現了農民向市民的有組織過度。這種新型農民合作組織作為具有現代企業特征的法人實體,培育了農民的現代公民意識、合作共生意識,提高了農民的市場競爭力,確保了農民市民化過程中不至于出現較為嚴重的兩極分化,實現積極穩妥的現代化。這種統籌城鄉發展的方式與路徑在其他國家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中是少見的。因此,“三大合作”成為實現城鄉一體化發展過程中名副其實的中國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