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的是統賬結合模式,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A養老金采取現收現付的財務模式,個人賬戶養老金采取完全積累模式,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統稱為基本養老金。社會保險法所指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既包括基礎養老金的全國統籌,也包括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全國統籌。其中,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的前提和基礎,具有率先推進的必要性。首先,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是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在屬性和必然要求?;攫B老保險是建立在勞資繳費基礎之上、以互助共濟為基本特征的制度安排,其互助共濟的特征主要體現在采用現收現付模式的基礎養老金這一部分。也就是說,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內在地要求不同地區之間的基礎養老基金可以互助調劑使用,并消除不同地區因老齡化程度不同而導致的費率差別。其次,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是形成公平市場環境、推動區域間產業結構調整與優化升級的重要支撐條件。如果不同地區企業的養老保險繳費負擔不同,就會破壞市場環境的公平,降低資源配置效率,阻礙產業在地區間的轉移,不利于宏觀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第三,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是提高勞動者報酬、扭轉勞資收入分配失衡格局的重要舉措。養老金是勞動者整體薪酬的重要組成部分,但在統籌層次低、制度分割的背景下,有的地方政府為了吸引或留住資本,有可能降低養老保險繳費率,縱容企業逃避養老保險繳費責任。這會影響勞動者退休后的養老金水平,惡化勞資關系,擴大收入分配差距。第四,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是維護勞動者養老保障權益、避免其在勞動者流動過程中受到損害的有效途徑。
推進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當前應著重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盡快明確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的具體內涵。參照基礎養老金省級統籌的基本要求,全國統籌的內涵至少應當包括統一的制度模式、統一的繳費比例、統一的管理經辦機構和統一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四個基本要素。
認真總結各地實現省級統籌的寶貴經驗。各省區在基礎養老金從地市級統籌上升到省級統籌的過程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積累了提升統籌層次的寶貴經驗。應認真總結各地在這方面的經驗,以之推動全國統籌的進程。
科學制定各地結余基金的處理方案。在基礎養老金省級統籌的條件下,由于不同省區之間的人口結構有差異,部分人口年齡結構較年輕的省區積累了規模較大的基礎養老金滾存結余基金。對這些省區結余基金的處理方式,將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全國統籌的推進。應按照兼顧公平與效率、兼顧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利益的原則,科學制定地方結余基金的處理方案。
合理構建全國統籌條件下中央與地方的權責分配體系。一方面,需要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事權關系,即根據不同層級政府的權力與職能,合理分配基金征繳權、基金監管權、基金投資權、賬戶管理權等各項權力;另一方面,需要明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財政責任,即明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對當期支付缺口的分擔責任。
逐步完善配套措施。主要是: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制度,為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奠定財務基礎;統一全國養老保險信息系統,實現不同省區之間信息的共享與互通,為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奠定技術基礎;建立垂直管理的經辦機構,為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奠定組織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