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才,購房資格由居民家庭調整為個人,可購買新片區商品房一套。”11月20日,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發布支持人才發展若干措施。
這意味著,自7年前實行“認房認貸”的限購政策后,單身及非上海籍人士重新在上海獲得購房資格。
若干措施提到,促進海外人才引進、實施人才專項獎勵、加大人才培養培育力度、集聚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優化人才服務環境等方面。另外,文件也解釋了特殊人才直接落戶、居住證加分、縮短“居轉戶”年限等方面的具體措施。若干措施分為7部分,共48條。
不過,《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上述措施目前僅在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推行,而且購房者需要滿足多項前提條件。按區域發展和產業導向,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才,購房資格才作出調整。因此,大部分不符合條件的購房需求依然排除在外。
上海社會科學院國家高端智庫資深專家楊建文認為,這將使得上海臨港新片區發展過程中,部分產業迫切需要提升業績水平的訴求,在支持人才發展若干措施的公布之后,矛盾得到緩和。同時,與各地人才競爭不同的是,臨港還將可能出臺更多先試先行的政策。
控制限價房供應
臨港新片區加強人才住房保障共6條具體措施。將按區域發展和產業導向,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才,購房資格由居民家庭調整為個人,可購買新片區商品房一套。
新片區將縮短非本市戶籍人才購房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金的年限,將自購房之日前連續繳納滿5年及以上,調整為連續繳納滿3年及以上。
作為參照經濟特區管理的“新片區”,臨港將調整商品住房選房購房制度,符合購房條件、在新片區穩定就業且穩定居住的常住人口,可在新片區優先選房購房。同時,還將實施限價商品房政策。控制限價商品房供應量,加大人才公寓供給力度。
在公租房方面,新片區將建設“先租后售”公租房,建成后10年內作為公租房使用,其中50%房源可由單位按門棟整體購買作為單位租賃房使用;公租房建成10年后可作為商品住房按套上市轉讓。
在租房補貼方面,用人單位引進的在新片區無自有住房,且在新片區租房居住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申請租房補貼。
對于人才公寓的問題上,用人單位引進的在新片區無自有住房的符合條件的人才,可申請租賃人才公寓;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申請租賃國際人才公寓。為聚焦激勵人才,新片區將提高供應的精準性,對新片區有貢獻的企業和人才將享受一定傾斜。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上述具體措施的公布,說明當前政策改革的迫切程度,也體現了臨港新片區對于人才的渴望和需求。當前開通的綠色通道,使得國際貿易的新型人才、科技和貿易人才等,都更好地導入臨港新片區。
萊坊董事及上海和北京研究及咨詢部主管楊悅晨表示,臨港新片區的住房政策是定向微調,以滿足臨港青年人才的住房需求為出發點,為了吸引人才集聚而做出的特殊購房政策,并不適用于上海全市,所以不能簡單理解為對于一般購房者的限購政策放松。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臨港新片區相繼還發布《人才住房政策適用范圍及操作口徑》,其中規定,滿足住房定向微調政策的人才的條件包括,首先是所在單位是符合新片區產業發展導向,且工商注冊地、生產經營地和稅收戶管地均在新片區的企業,或者是新片區重點支持引進、為新片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機構,另外個人的學歷、職稱等方面也需要滿足條件。
多項措施招攬人才
上海臨港新片區關于加大國內人才引進力度共有8條具體措施。對在新片區工作并居住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新片區將予以居住證專項加分,每滿1年積2分,滿3年后開始計入總積分,最高分值為20分。
對在新片區用人單位工作的各類人才,新片區將縮短其“居轉戶”年限。已在新片區工作不少于3年的,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符合新片區重點產業布局、經新片區管委會推薦的用人單位的核心人才,且已在新片區工作不少于2年的,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3年。
臨港新片區還將對公益事業單位錄用應屆畢業生實施落戶加分,將辦理人才直接引進落戶審批。對重點機構緊缺急需人才、緊缺急需技能人才、高等級技能人才直接引進落戶。此外,特殊人才亦可推薦落戶。
近兩年,長三角多個城市出臺政策,展開“人才爭奪大戰”。楊建文指出,引進人才是各地政府比較重視的工作,包括上海。臨港在謀劃成立新片區之初其實已經將人才放在較為重要的位置。此次措施出臺,是當初計劃的進一步落實。
楊建文認為,三個月以來,臨港新片區在各方面工作推進較快,但是很多產業的基礎較為薄弱,急需高端技術、金融和管理人才。
他也提到,各地人才大戰的過程中,重心主要在滿足住房和提高收入方面出臺優惠政策,臨港新片區在推進人才新政過程中,不僅要在基本需求的滿足方面發力,也要為高技術人才提供優質的工作環境,以助其發揮自身的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