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檢驗檢測學會原會長魏傳忠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后,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于2019年9月17日交由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魏傳忠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魏傳忠,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郴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魏傳忠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局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副局長、中國檢驗檢疫學會(2018年12月更名為中國檢驗檢測學會)會長的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