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10-14 15:50:04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作者:于平
呼倫湖地處呼倫貝爾大草原腹地,素有“草原明珠”之稱。為了治理呼倫湖日益嚴重的污染問題,當地投資13.15億元上馬了呼倫湖生態環境治理一期工程,然而效果卻讓人大跌眼鏡。近日,據《法制日報》報道,呼倫湖治理后總氮、高錳酸鹽指數有所下降,但化學需氧量(COD)、總磷、氟化物指標卻不降反升,水質仍為最差的劣五類,不適宜飲用。
花13.15億元治理湖泊,這樣的投入規模并不算小了。然而,產出與投入不成正比,呼倫湖依然深陷污染的泥淖,重現一汪碧水看似依然遙遙無期,這樣的結局,令當地民眾深感痛心,也讓外界疑問重重。
13億治污為何看不到成效,當然有其客觀原因。此前,呼倫湖周邊的開發和過度放牧等活動導致當地生態環境退化。而上游的連年干旱,使得呼倫湖水位持續下降,影響了水體自凈能力。不過,自然環境的變化對呼倫湖固然有一定影響,但并非關鍵因素。相關治污工程組織無序,混亂無章,才是導致湖區環境持續惡化深層次原因所在。
從相關報道可知,呼倫湖治污工程存在諸多問題。
治污進展緩慢。早在2016年7月,“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就指出,呼倫湖綜合治理方案經國家批復后,內蒙古自治區制定了2016年至2017年實施方案”。但督察組于2018年6月開展“回頭看”時,“責任分工及項目前期資金尚未落實,各項工作進展緩慢”。其中,農村安全飲用水項目計劃投資1億元,實際僅投640萬元。
治污過程缺乏有效協同推進機制。尤其是“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對自身承擔的多個水利工程項目的組織協調職責、任務一無所知,向督察組提供的匯報材料只有簡單的一頁紙”。上級部門稀里糊涂,下級虛與委蛇,治污難免淪為走形式。
治污監管和考核機制一片空白,管理辦法隨意。“地方政府為了保護有關監管單位利益,不惜大幅調整項目建設內容”;有的“甚至僅憑某個研究單位的個別專家意見,就徹底變更技術路線,工程項目擅自調整,任意變更”。而對于這些擅自調整,任意變更等違規行為,卻無人過問。
公眾參與基本缺位。政府治污,主要關注湖泊本身。但當地民眾并不認同,他們質疑,“我們在湖邊的確沒有看到什么廠礦企業,但是周邊的地下水和幾條河流都與呼倫湖相通,在這些河流附近開礦建廠,就不會對湖水產生影響嗎?”然而,這些意見似乎沒有得到足夠的重視,作為直接的利益相關者,當地民眾缺乏有效的參與渠道。
呼倫湖治污的困局并非孤例,現實中,類似這種花大價錢治污,卻收效寥寥的個案其實為數不少。一些地方投入龐大的治污資金,效果不甚理想。要么污染惡化的局面并未扭轉,要么雖然有短期效果,但污染很快卷土重來。甚至,有些環保投入以治污之名投向了形象工程,非但不能達到治污目標,反而對環境造成破壞。
治污并非一蹴而就。環境污染的治理,既要有穩定可靠的資金投入,也要有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監督體制。如果有高效的管理和監督,即便花費的資金不多,也能把每一分錢用到刀刃上,實現資金的最大利用效率,給當地的治污提供強大支持。相反,倘若管理和監督低效,組織混亂,那么投入再多人力物力也只會成為無底洞。就如呼倫湖治理一樣,如果未來還按照之前的模式,就算再投入13億、投入更多人力,關鍵問題不解決,恐怕難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