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8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草案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草案要求,統籌安排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用地,滿足鄉村產業和基礎設施用地合理需求,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