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上海市房管局獲悉,上海市已在全市16個區全面啟動非滬籍家庭的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咨詢及受理工作,計劃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
據悉,非上海市戶籍家庭需同時滿足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120分,在上海市無住房、且在提出申請前5年內在上海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等條件方能申請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根據《上海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須知》要求,非上海市戶籍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提出申請。在家庭收入門檻方面,上海市要求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須低于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本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擴圍,將聚焦常住人口中在上海市創業、穩定就業的人員尤其是各類人才、青年職工,重點解決持證年限較長、學歷層次高、符合上海市產業發展導向、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居住證持證人住房困難問題。
“目前,上海市的居住矛盾主要已轉向解決兩類重點人群的居住問題。一類為上海本地戶籍人口中的住房困難群眾,特別是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另一類是對上海經濟發展作出貢獻的非滬籍常住人口,尤其是各類人才、特別是青年人才群體。”上海市房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海市將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力度,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
該負責人特別強調,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擴圍將不會影響上海市戶籍居民家庭的正常供應。“此舉是在進一步加大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應、保障力度只增不減基礎上的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