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舉報者的貪腐之變
基于全村致富的初衷,浙江義烏稠城街道大塘下村于2001年走出股份經濟合作社這一步,1065個村民全部成為經濟合作社股東,終身享受經濟分紅、土地確權等方面的權利。整個股份經濟合作社主管村集體經濟,設置的董事會由1名董事長、6名董事、1名監事長、2名監事、3名黨支部成員、5名聘用干部組成。一定意義上,這里的董事長就是原先的村主任。
而朱躍賢舉報的正是現在的董事長朱有云,指認其貸款賄選、一房多報、違規賣地、利用職權中飽私囊侵害集體經濟與村民利益等腐敗問題。
巧合的是,朱有云卻是朱躍賢當年一起舉報換屆賄選的伙伴。
2007年,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董事會改選過程中,當選董事長的朱堂財因為高金賄選遭到村民集體舉報,上任46天后就被罷免,此事一度驚動中央與浙江省高層。而現任董事長的朱有云與朱躍賢都屬于向中央、省、市各級部門舉報朱堂財賄選的村民。
但朱躍賢揭露顯示,朱有云當年也是賄選者之一,“當時貸款150多萬元競選董事長,無奈朱堂財出手更大方,朱有云因此敗選。”
隨著政府派駐的工作組將權力移交董事會,大塘下村的舊村改造工作也由朱有云主導的董事會主持。
正是此時,有村民發現朱有云沒有履行承諾,在土地確權等方面的做法存在問題。當朱躍賢等9戶村民發現朱有云以權謀私的材料后,開始實名舉報。
于是,連續的打擊報復降臨到包括朱躍賢在內的14名村民身上,朱躍賢自己被三次毆打,最嚴重的一次是頭部被砸傷,住院28天。
幸運的是,朱躍賢的實名舉報引起了浙江省委書記趙洪祝的高度關注,專門批示要求查處。2011年4月6日,稠城街道主持的聽證會上,朱躍賢列舉大量證據。4月15日,義烏市國土資源局發文確定朱躍賢舉報的一房三報問題屬實。
談起遭受打擊報復一事,朱躍賢的弟弟朱躍正認為,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沒有設立經濟財務監督委員會,監督的缺失導致朱有云一手遮天,為所欲為,
據《新民周刊》公布的數據顯示,2007年至2009年8月,義烏市檢察院共立案查辦村干部職務犯罪案件22件26人,其中多屬于股份經濟合作社的負責人,約占同期職務犯罪立案總數的40%。這些案件主要分布在城郊接合部,2007年以來查辦的26名村干部中,僅義烏江東街道、北苑街道和稠城街道就占了20人。
《新民周刊》6月8日報道
權力失去制約,農村民主監督只會成空談
如果將我們的國家視為一個龐大的肌體,而村級農村基層組織,以及像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這種由農村基層集體組織演變而來的新型基層經濟組織方式,無疑是組成這個龐大肌體的細胞。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地方,這個細胞組織已經出現了嚴重黑惡化的現象,義烏市稠城街道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就是這樣的典型。
表面看來,如何為正常的舉報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是這一事件給人留下最值得思考的問題。而事實上,大塘下股份經濟合作社目前已經暴露出來的問題已引發了更為重要的思考,那就是在農村基層,一些黑惡勢力的代表人物通過賄選等非法手段和途徑,獲取合法外衣,并運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從事罪惡勾當。
不僅如此,這種情形下產生的農村基層干部,多以“合法權力”作惡多端、欺壓百姓,這顯然比民間橫行的黑惡勢力更可怕。一般情況下,如果受到民間黑社會威脅,人們可以求助司法的力量,也可以到上級政府部門申訴。但這種農村基層干部,往往是“依法”從事黑社會活動,披著村民自治的合法外衣,把收集他們違法證據、揭發控告他們不法行為的視為不安定因素而嚴加控制,他們完全可以把與自己較真的民眾,強加上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安定分子”而無情打擊、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