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19 09:18:29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羅志華
據媒體報道,近日,國家藥監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我國疫苗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將在建立追溯標準規范的基礎上,落實不同環節主體責任,從健全疫苗追溯系統、健全省級疾控機構信息系統、建設疫苗追溯協同服務平臺、建設疫苗追溯監管系統等方面共同推進。
疫苗監管不能漏掉任何環節,只要有一個環節存在漏洞,其他環節監管再嚴也是枉然。生產環節偷工減料、操作流程不規范,這類源頭漏洞是重大的安全隱患。疫苗出廠時全都合格,流通環節也可能出現以次充優、不按冷鏈要求運輸等問題。即使所有疫苗在送到接種單位時都合格,在接種環節也可能出現疫苗過期或被調包等現象。每個環節失守都會產生嚴重后果,也就相當于全線失守,因此,疫苗追溯需要涵蓋全過程。
疫苗全過程追溯勢在必行,但一下子搭建4個追溯平臺,或許有人認為過于煩瑣,甚至屬于重復建設。其實不然,疫苗全過程并非單線條,而是立體圖像:在時間上,需涵蓋從研發到接種的整個過程;在地點上,要包括從生產到銷售、使用、銷毀所涉及的多個地方和場所;在經手主體上,則涉及生產企業、流通企業、接種單位等多個主體。也就是說,疫苗全過程追溯,涵蓋了全時間、全方位、全主體等方面的追溯。4個追溯平臺的搭建,正是出于構建立體追溯與監督體系的需要,不如此不足以堵塞所有漏洞。其中,以疫苗電子監管碼為核心要件的疫苗追溯系統,是4個追溯平臺的基礎。
然而,搭建疫苗全過程追溯體系絕非易事,需要直面關鍵堵點和難題。我國在建立藥品電子監管碼方面,經歷了一個復雜的過程。幾年前,原國家食藥監總局曾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后來遭受到一些藥企的極力反對,因為新增加的電子監管碼,需要企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多家藥企聯合起來,于2016年1月將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告上法庭。不久后,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宣布暫停執行藥品電子監管碼。不難看出,推廣藥品電子監管碼曾面臨很大的改革阻力,這個阻力可能會轉移到疫苗電子監管碼的推廣上。
從另一個角度看,推行疫苗電子監管碼正可以為這項改革破題。《疫苗管理法》實施在即,社會已形成疫苗必須強化監管的共識,當前沒有藥企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去反對推行疫苗電子監管碼,推廣普及疫苗電子監管碼的條件已經成熟。而疫苗屬于特殊藥品,疫苗電子監管碼的成功普及,將為藥品電子監管碼的普及積累經驗,化解這個存在多年的難題。當前建立疫苗全過程追溯雖然面臨一些困難,但也必將獲得豐厚的回報。
實行全國統一的疫苗電子監管碼,讓每一支疫苗都有統一的“身份證”,并隨時可以掃碼查閱疫苗所有信息,假疫苗和非正常流通的疫苗將無處遁形。以疫苗為突破口,借疫苗電子監管碼的經驗,將來建立起涵蓋所有藥品的電子監管碼,有望為藥品監管帶來顛覆性的積極影響,藥品的安全性將出現一次整體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