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錦州新聞網消息,6月11日,錦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于江為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錦州市公安局局長。決定免去:張振鐸的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錦州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據中國經濟網地方黨政領導人物庫資料顯示,于江,1970年3月生,此前擔任沈陽市公安局副局長。張振鐸,1972年5月生,2017年任錦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近日已任遼寧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
于江簡歷
于江,男,漢族,1970年3月生,1991年4月參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
曾任沈陽市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副局級),沈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等職務。
2019.06 錦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張振鐸簡歷
張振鐸,男,漢族,1972年5月生,1995年8月參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碩士學位。
2011.11-2015.11 沈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5.11-2017.11 遼寧省公安廳指揮中心主任(副廳級)
2017.11-2019.06 錦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9.06- 遼寧省司法廳副廳長、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