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年初,17歲的高中生楊嵩告別青梅竹馬的女友張彩鳳,參軍成為一名通信兵。
在江西黎川接受了9個月的訓練后,楊嵩隨部隊奔赴緬甸阻擊日軍。考慮到楊嵩隨時可能犧牲,張彩鳳的父母勸女兒別等了。
“但她沒有放棄,一直等著我回來。”楊嵩和老伴兒張彩鳳既是鄰居也是小學同學,1948年,楊嵩與張彩鳳再次重逢,二人結為夫妻。
對兩位老人而言,愛情既是戰火紛飛時的刻骨思念,更是70余年的相濡以沫。可如今,他們遇到了一個難題:過了一輩子,卻辦不到一張證明70余年夫妻關系的結婚證。
原來,不久前,楊嵩委托房屋中介到南昌市房管局交易大廳辦理一套房屋的過戶手續時被告知:房管局要求老人提供結婚證。
但兩位老人當年的結婚證早已丟失。為證明雙方是“夫妻關系”,兩位90多歲的老人輾轉多個部門。楊嵩的大兒子楊面向記者講述了父母“跑證”的經歷:4月22日,老人們先是到婚姻登記處補領結婚證,工作人員熱情地接待了二老,但根據相關規定無法為其辦理。根據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的指點,他們又來到公證處希望公證夫妻關系,然而,由于公證處工作人員從未遇到過此類問題,直到下午下班,也無法拿出解決方案。
從公證處出來時,楊嵩又氣又急,一大攤子血吐在地上,被送往醫院搶救。“兩位老人以為拿著戶口簿和身份證就能把證辦下來,沒想過有這么復雜。”楊面說,老人們不明白的是,既然戶口簿寫明了雙方的夫妻關系,為什么不能以此為據補領結婚證?戶口簿為什么不能證明“夫妻是夫妻”?
對此,南昌市青山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之所以無法為兩位老人補領結婚證,是因為婚姻法實施后,當事人曾經領取過結婚證,遺失或損毀結婚證,才存在補領。“我們當時建議老人重新領證,或者到公證處公證二人的夫妻關系。”這名工作人員說。
“戶口簿信息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只能反映兩位老人上戶口時是否為夫妻關系,并不能反映他們目前的婚姻狀況。”青山湖公證處工作人員也建議老人,如果急需用證,可以到婚姻登記處重新“打一張結婚證”。
楊面擔心,如果在今天重新辦結婚證,那領證日就是今天,這不僅與兩位老人的實際婚姻狀況不符,而且可能在以后引發新問題。“比如,怎么證明夫妻雙方是原配?如何證明老人的孩子都是領證前夫妻兩所生?”
4月26日,楊面與南昌市房管局詳細溝通后了解到,由于當時中介走的是首套房的交易流程,提供結婚證可以享受個稅減免,“但其實不提供結婚證也可以辦好房屋交易手續,就是要多交點稅。”
得知楊嵩的情況后,南昌市房管局安排專人到醫院為楊嵩上門辦理房屋交易手續。對于此次人性化的上門服務,老人雖然不能說話,卻連連豎起大拇指,表示感謝。
雖然房屋交易手續已經辦妥,但老人們的結婚證問題依然懸而未決。目前,楊嵩仍在ICU病房,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在他的家中,擺放著一張他和老伴的婚紗照。那是2016年,兩位老人專門為慶祝結婚紀念日拍攝的。
“他離開我1個小時,我就慌得不得了,要到處找他。”90歲的張彩鳳眼簾低垂,手捧著婚紗照,看著披著婚紗的自己依偎在老伴身邊,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