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份證信息被冒用造成的風險還在不同城市上演,令這些受害者擔心的是,這張“流浪在外”的身份證還能被識別,麻煩隨時會敲門——
是時候進一步打破“信息孤島”了
金美林有一張“四處漂泊”的身份證。
最后一次見到它,是在2016年9月。那時,金美林19歲,是重慶一所專科院校的學生。
一次外出時,她的身份證連著錢包“不翼而飛”。半年后,這張身份證意外地出現在廣州市增城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一個叫劉福明的人拿著它,到工商部門的辦事窗口,申請把金美林變更成為廣州市悅利服裝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年多以后,金美林成了全國“老賴”。2018年12月1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一張限制消費令,稱廣州市悅利服裝制造有限公司因一宗已判決的案件中未按期支付原告300多萬元貨款,金美林作為法定代表人被限乘高鐵、住星級酒店等消費行為。
而金美林一直被蒙在鼓里。2018年圣誕節這天,她準備搶一張回家的高鐵票,但訂票平臺發短信告訴她已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費,不能乘坐高鐵,她才如夢方醒。
在工商系統中,她發現,這張丟失的身份證先后去過廣州、清遠,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她已經變成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三家公司的監事。而她只不過是剛畢業在藥店里工作的職場新人。
“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因身份證信息被冒用造成的風險還在不同城市上演,這些受害者擔心的是,這張“流浪在外”的身份證還能被識別,麻煩隨時會找上門來。
身份證一天在外“流浪”一天不得安寧
被列入“老賴”名單的金美林滿肚子委屈,卻要自己連夜跑到廣州維權。
她先來到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說明了情況,回家繼續等消息。一周后,她按照廣州市工商部門的通知,前去做了筆跡鑒定,“價格不菲,四處鑒定一共花了9200元。”
身份證一天在外“流浪”,李正坤也是一天不得安寧。
在山東省濰坊生活的他,2018年11月準備貸款買房,這本是一件高興的事,到了銀行卻被通知他名下有一家公司,就在離他不遠的威海。
這讓他想起了曾丟失身份證的事情。第一次去威海的李正坤向工商部門提交了申請撤銷商事登記,但做筆錄的人不在,要改日再來。兩次下來,李正坤為這事前后花了近3000元。
李正坤發現,一旦出了這種事情,想要處理起來,工商部門很謹慎。如果公司還有其他股東,工商部門還要聯系另一個股東,發掛號信。
經過兩個多月的漫長等待,今年1月,李正坤終于“解套”了。他滿心歡喜地要去銀行辦貸款,結果還沒出門,稅務部門的電話打進來了。
“禍不單行”。身份證又“跑”了,稅務部門告知他不久前,在濰坊昌邑市,他又被注冊成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還開具了數額不詳的發票。
李正坤跑到工商部門詢問,發現一切要重新來過。這家公司的登記機關并不認可威海的筆跡鑒定結果,李正坤想和這家公司撇清關系,還要自己花錢做鑒定,證明公司不是他自己的,證明“我不是我”。
這種“無妄之災”何時到頭?李正坤不敢想,如果身份證不在自己手里,是不是每冒用一次,就要自己跑到當地去解決。自己還真的要圍著這張丟失的身份證來回轉?
丟失的身份證為何還有頑強的“生命力”
一張張身份證丟失背后,是維權難“難于上青天”的困境。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法制辦立法咨詢專家阮子文看來,當事人丟失身份證維權難的核心在于相關部門包括行政機關的不作為,或者沒有上位法規定難作為。“對行政機關而言,當有確切證據證明自己的具體行政行為錯誤后,依法應該撤銷之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從根本上維護被侵害人權益”。
因身份證丟失、信息被冒用造成的隱患遠不止這些。動動手指在網上一查,就能看到冒用身份證乘坐高鐵、辦理手機卡、住酒店等情況,屢見不鮮。
阮子文認為,丟失身份證掛失后,發證機關若能通過技術手段直接將丟失的身份證注銷其效力,那么丟失的身份證即可失效,杜絕犯罪分子拿到證后從事不法行為。
但現在的情況剛好相反。“丟了身份證或者辦了新證,原來的舊證或丟失的身份證繼續有效,給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為何丟失了的身份證還能被使用?曾供職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芯片設計公司的一位技術人員告訴記者,二代身份證里裝有芯片,這個芯片會存儲簡單的身份識別信息,如果不進行外界擦除和修改,身份證中的身份識別信息是不會改變的。
而丟失的身份證之所以還有頑強的“生命力”,也是因為外界的身份證讀取系統和設備,可以讀取身份證中的身份信息。“如果身份證讀取終端中,沒有把原身份證中的信息進行消除、更新,那么原身份證依然是可以應用的。”這位技術人員表示。
在北京市東城區一家派出所,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詢問身份證掛失事宜,負責戶籍辦理的工作人員表示,身份證丟了以后可以在派出所掛失補辦,但只是在公安系統里掛失,如果有其他部門審核不嚴造成身份證被冒用現象出現,受害者可以去起訴。
在規范居民身份證使用上,公安部、中央綜治辦、國家發改委、工信部、人社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和中國人民銀行8部門在2016年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明確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居民身份證核查義務,嚴格落實人、證一致性核查責任。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個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庫,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時進行必要限制,推動落實聯合懲戒機制。
2016年,公安部表示已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系統并將上線試運行,將在銀行試點后提供社會各用證部門,與現有的公民身份信息系統進行聯網核查。該信息系統具備數據實時更新和動態維護功能,通過社會各用證部門和單位聯網核查,實現所有丟失被盜居民身份證即時失效,無法在社會上繼續使用。
2018年,央行印發了《關于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證件信息試點工作的通知》,表示自2018年4月9日起,天津等6省市將開展銀行聯網核查失效居民身份證信息和非居民身份證件信息試點工作。
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現實效果并不樂觀。在工商部門時,李正坤曾問過工商部門的工作人員,丟了的身份證都掛失了,為何工商部門查不出來。
答案讓彼此失望,工作人員表示他們也想和公安部門的系統進行身份信息聯網,而且曾經也看過相關文件,但不知怎么就沒了下文。
是時候進一步打破“信息孤島”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認為,個人身份證信息之所以沒能在政府各部門之間打通,是由于各職能部門間、職能部門內部間都有信息“孤島”的存在,“身份證信息一方面需要保護,但另一方面個人信息不能和登記部門產生這么巨大的鴻溝。”
“證明自己信息被濫用是件很難的事情。”朱巍認為,違法成本過低、維權成本太高,這種繁瑣的程序無疑給受害者造成了更大的壓力。而等身份證丟失后通過掛失、登報等方式來規避為以后產生的風險,“僅是一個亡羊補牢的方法,更需要未雨綢繆。”
進一步打破“信息孤島”已經刻不容緩,“是時候了!”
早在2016年12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時強調,要打破信息壁壘和“孤島”,構建統一高效、互聯互通、安全可靠的國家數據資源體系,打通各部門信息系統,推動信息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共用。2017年5月國務院發布了《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
今年年初,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網站上,總局登記注冊局回復一位網友投訴時表示,國家正在建設身份認證系統,以杜絕此類身份信息被冒用情況。
在朱巍看來,這種身份認證系統如果是工商部門主導建立,會不會又變成一個信息孤島?與其這樣,不如嘗試用區塊鏈的方式,職能部門統一連接到公安系統中獲取個人身份信息。
朱巍還建議,在公民個人身份信息使用上,政府部門應該有通知責任,只要使用個人身份信息用于工商登記、結婚等,可以通過手機號等方式及時通知,讓公民個人有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