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水利部了解到,水利部近日啟動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從嚴叫停不通過項目,突出節水在規劃和建設項目前期工作中的優先地位。
節水評價主要是分析規劃和建設項目及其涉及區域的供用水水平、節水潛力,評價其取用水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節水指標的先進性,評估節水措施的實效性,合理確定其取用水規模,提出評價結論及建議。
今后,對于與取用水相關的水利規劃、水利工程項目、需開展水資源論證的相關規劃、辦理取水許可的非水利建設項目,水利部門在辦理行政職權范圍內的規劃審查、項目立項、取水許可等手續時,將對相關報告中的節水評價章節作重點審查,形成節水評價是否通過審查的明確意見。
近日發布施行的《水利部關于開展規劃和建設項目節水評價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水利規劃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不予審批;水利工程項目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不予通過項目規劃、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需開展水資源論證的規劃,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不予通過規劃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審查;辦理取水許可的非水利建設項目,節水評價未通過審查的,水資源論證報告不予通過技術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