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與發達國家或地區相比,我國垃圾處理起步晚了約30年。”住建部環境衛生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副主任、城市化委員會專家委員劉晶昊說,從國外經驗來看,垃圾管理一般要經過起步立法階段、集中設施建設階段、精細化管理三個階段。未來5年,我國的垃圾處理將逐步過渡到精細化管理階段,而垃圾分類是其中重要一環。
劉晶昊稱,改革開放后,我國開始重視垃圾處理問題,在相關政策中明確提出了垃圾分類、源頭減量化及資源化等要求,但實際工作重點則放在最基本的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上。直到2000年6月,建設部將北京、上海等8個城市納入垃圾分類試點城市,開始了生活垃圾分類的嘗試和探索。
其實,我國的廢品回收走在“前頭”。在劉晶昊看來,我國垃圾分類實際上做得并不差,資源回收率為30%~40%。因為強大的拾荒大軍和廢品收購大軍,每天都做著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工作。與多數國家由一個部門進行垃圾管理的體制不同,我國的廢品回收歸商務部管,生活垃圾清運和處理等則歸住建部門主管。經過廢品回收這一環節,剩下的生活垃圾再進行分類利用價值相對較低,這也導致分類難度變大。
劉晶昊認為,要解決垃圾分類難題,以下四點很關鍵。第一,商務部和住建部兩個部門需密切結合,單靠住建部門的環衛體系,花再多錢也很難做好。第二,先落實“下游”再做“上游”。應優先把可回收垃圾的收集方(如廚余垃圾回收處理廠、鋼鐵垃圾回收處理廠)找好,把下游打通,這樣分類的垃圾才能有去處,進一步讓資源得到優化利用。第三,設立專項廢品回收計劃。德國、美國、日本等都是針對特定的固體廢棄物進行資源回收,并設定專項計劃,比如金屬罐類、玻璃瓶類、燈管類、電池類等。第四,應建立以回收量為核心的分類回收管理體系,把回收多少資源作為關鍵,而不是投入了多少人力、物力,做了多少宣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