馳援民企的步伐沒有停。
11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將進一步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放在首要位置,要依法依規執行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利息收入及擔保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收入免征增值稅等主要惠及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
而在政策支持下,民企融資或已有所放松。
十大關鍵點
從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實施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來看,下一步減稅降費將從這些方面發力:
1、不折不扣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決貫徹依法征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政策。
2、稅務總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
3、稅務總局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
4、進一步清理稅務證明事項和精簡涉稅資料報送。2018年底前,稅務總局再取消20項涉稅證明事項。2019年,對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再精簡25%以上。
5、各級稅務機關要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2018年底前,實現5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2019年底前,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
6、按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的納稅時間標準,在上年度已較大幅度壓縮的基礎上,2018年再壓縮10%以上,并持續推進為民營企業等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的提速工作。
7、豐富多元化繳退庫方式,稅務總局積極研究推動通過第三方非銀行支付機構繳納稅費,為從事個體經營的民營納稅人辦理繳款提供便利;盡快推進稅收電子退庫全聯網、全覆蓋。
8、大力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進一步落實好與11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的稅收協定,積極與主要投資地國家和地區開展稅收協定談簽,通過稅收協定幫助“走出去”民營企業降低在投資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稅收負擔,提高稅收爭議解決質效,避免重復征稅。
9、依法為經營困難的民營企業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民營企業,稅務機關要通過依法辦理稅款延期繳納等方式,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10、積極支持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的原則,積極培育民營企業新興經濟增長點,大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優做強。
減稅降負,推出真金白銀“硬舉措”
11月1日,習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民營經濟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其中“五”指的就是民營企業貢獻了50%以上的稅收。民營企業是國家稅收的重要來源,發揮減稅政策作用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是稅務部門義不容辭的重要職責。
不折不扣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通知》將進一步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放在首要位置,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決貫徹依法征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政策,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民營企業與其他納稅人一律平等對待。
“一直以來,稅務部門都堅持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今年前三季度,以民營企業為主體的小微企業共享受減稅1437億元,同比增長41.3%。”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負責人黃運介紹,《通知》明確,各級稅務機關要依法依規執行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等主要惠及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確保民營企業應享盡享。
穩定社會保險費繳費方式。社保費征管職責劃轉涉及面廣、關注度高。對于民營企業普遍關心的社保費負擔問題,《通知》進一步明確,稅務總局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
積極研究提出減稅政策建議。在落實好現有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如何進一步加大減稅降負力度,讓減稅政策更加“解渴”,同樣是稅務部門工作的重中之重。
對此,《通知》指出,稅務總局將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統籌提出解決稅制改革和推進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建議;并且要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對個人所得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進行完善。
“我們還將進一步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力度,做到系統輔導與專題輔導相結合,動態編寫、修訂和發布《稅收優惠政策匯編》及分類別的稅收優惠指引,幫助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廣大納稅人熟悉掌握、用足用好相關優惠政策。”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司長孫玉山介紹。
精準幫扶,健全紓困解難“暖機制”
當前一些民營企業遇到市場、融資等方面的現實問題,《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構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開展精準幫扶,助力民營企業紓困解難。
聽需問難出實招。為進一步暢通稅企溝通渠道,《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會同工商聯和協會商會等,經常性通過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面對面征詢民營企業意見。
“《通知》的一大亮點,就是要求建立中小企業跨區域涉稅訴求受理和解決機制,在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明確專門部門,組織專門力量,集中受理和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跨區域稅收執法標準不統一、政策執行口徑不一致等問題。”北京君邦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李繼泉認為,這對民營企業來說是個重大利好。
“《通知》明確,各級稅務機關要對納稅信用良好、生產經營困難的民營企業,進一步研究針對性、操作性強的稅收幫扶措施,并積極推動納入地方政府的統籌安排中。”饒立新說,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民營企業,要通過依法辦理稅款延期繳納等方式,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此外,為切實保障納稅人正常生產經營,《通知》強調要根據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確定增值稅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切實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發票,嚴禁在發票領用中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限制,除稅收征管法規定的情形外,不得停供發票。
助力解決融資難題。資金就像人體的血液,為企業的發展帶來生機和活力。針對當前不少民營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要聯合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深入開展“銀稅互動”活動,并由“線下”向“線上”拓展,鼓勵和推動銀行依托納稅信用創新信貸產品,深化稅務、銀行信息互通,緩解小微民營企業融資難題。
政策暖冬
在11月1日的民營企業座談會,從中央到地方各層面的政策相繼出臺,預示著未來對民企的支持力度有所增強。
11月8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聚焦企業關切進一步推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落實的通知》通知提出,要推動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人社部等要抓緊制定出臺降低社保費率具體實施辦法,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
同日,中國銀保監會主席郭樹清接受專訪時表示,初步考慮對民營企業的貸款要實現“一二五”的目標,即在新增的公司類貸款中,大型銀行對民營企業的貸款不低于1/3,中小型銀行不低于2/3,爭取三年以后,銀行業對民營企業的貸款占新增公司類貸款的比例不低于50%。
11月6日,央行行長易綱表示,針對民企、小微企業融資難將采用信貸、發債、股權融資“三支箭”政策組合,支持民營企業拓寬融資途徑,幫助民營企業渡過難關。
其中,“第一支箭”是將進一步擴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工具試點范圍,幫助更多民營企業通過債券市場獲得融資;第二支箭是信貸支持,也就是綜合運用貨幣信貸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增加信貸投放;“第三支箭”是研究設立民營企業股權融資支持工具,為出現資金困難的民營企業提供階段性的股權融資支持。
9月以來,新出臺的各項支持政策進一步向民營經濟領域聚集,節奏顯著加快,推動層級越來越高,各方面逐漸形成合力,而化解民企融資困境、紓解上市公司股票質押流動性風險是主要著力點。
據不完全統計,從10月19日資金,相關部門通過多種方式表達對民企發展的支持,并推出擴大再貸款再貼現、設立民企債券融資支持工具、創設專項資管計劃、鼓勵機構發行專項公司債、加快信貸投放等多項舉措。
證監會表示,組織交易所債券市場啟動了信用保護工具試點,探索通過信用增進工具減少投資者購買民營企業債券的顧慮,支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首批已推出四單民營企業信用保護合約,涉及3家非上市民營企業和1家上市民營企業。
工信部部長苗圩介紹,工信部將進一步發揮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作用,帶動地方和社會資金擴大小微企業股權融資規模,為更多創新型中小企業拓展直接融資渠道。同時,推動研究出臺防止大企業拖欠小微企業款項的行政法規。
民企之困
2018年上半年以來,外部環境變化劇烈,國內經濟增速逐漸放緩,在經濟周期下行的大背景下,民營企業經營遇到了不小的困難。
根據東北證券研報顯示,一是民營企業的經營狀況出現一定程度的惡化,民營企業利潤以及收入絕對數額計算得到的增速和統計局公布的增速出現背離,反映出不少民營企業正在離場,虧損企業增多,但市場出清速度太快并不利于經濟穩定發展。
二是民營企業的融資情況出現困難,表現在信用利差持續走高,目前已達到360BP,超過了2011年下半年的峰值。
三是上市民企大規模的股權質押面臨平倉風險,目前A股全市場3558只股票質押市值約在4.55萬億元左右,其中大股東質押市值在2.6萬億元左右。2177家民企股票質押市值約在3.4萬億元左右,其中大股東質押市值約為2.13萬億元左右。
民企融資問題是造成民企經營困境的主要原因之一,分別涉及“難”和“貴”兩方面。
東北證券研究發現,當前民企的盈利能力雖不及2012年,但融資成本卻更貴,這是此輪債務“違約潮”的主要原因,更深層次的原因在于去杠桿環境下國企部門對民企部門的融資擠兌。
東北證券用4年期中票到期收益率來表示國企融資成本。目前,國企融資成本與2012年相當,約為5.5%,民企利差則較2012年高出了近0.3個百分點,也就是說,當前的民企融資成本較之2012年更貴了。與之相反的是,2012年名義GDP增速中樞在10.5%附近,而2018年二季度時名義GDP增速僅為9.98%,較2012年低了近0.5個百分點。兩者合計相差0.8個百分點,再考慮到方差作用下尾部風險進一步放大,近期的民企債務違約呈現井噴實屬情理之中。
今年民企發債規模
在政策支持下,后期民企發債有望活躍。截至11月19日,民企總體發債規模并不是很小。Wind數據顯示,今年以來,民企在銀行間和交易所共發行了1445只債券,主要包括公司債、企業債、可轉債、中期票據、短融、定向工具、資產支持證券等各種類型。預計發行規模為8322.44億元,而實際發行了8676.87億元,此外還有部分正在發行中,還未公布發行規模,實際發行金額會更大一些。
從發債類型上看,今年以來民企發行的ABS規模最大,數量最多。合計發行了654只,募資3317.6億元。緊隨其后是短期融資劵,共發行314只,實現融資2025.5億元。此外公司債、中期票據等發行規模也不小,而民企中企業債發行最少,僅有15億元,幾乎可以忽略。
進一步細分到民企上市公司來看,Wind數據顯示,今年143家上市公司共發行了341只債券,合計募資2507.04億元,整體規模也不小。其中金額最大的是康美藥業,今年共發行了13只債券,涉及公司債、中票和短融,累計發行182.5億元。此外還有新城控股、華夏幸福和比亞迪等發債融資均超過100億元。
發行數量上,今年共有85家上市公司只發行了1只債券,平均發債規模為5.95億元。而剩余58家發行2只及以上債券的上市公司,平均發債規模達34.5億元。可見各家發債規模差距巨大,龍頭企業融資活躍。
股權融資方面,上市公司主要通過新股IPO、增發和配股三種方式進行融資。Wind數據顯示,今年共有219只個股成功完成股權融資,共募資3739.95億元,規模不小。其中新股合計募資516.22億元,而增發完成3103.55億元規模最大,此外還有規模較小的配股融資共實施了120.18億。可見民營上市公司股權融資主要集中在增發上,若沒有再融資新規的限制,其規模有望更大。
綜上來看,對比民企上市公司發債融資和股權融資,股權融資依然是大于同期的各類債券融資。今年以來股權融資大于發債融資1000多億,但兩者差距已經在縮小了。在政策支持下,優質民企發行債券有望出現較大的改善,發債融資規模有望大幅增長。早期股權融資獨大的局面或被取代,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有望并駕齊驅,值得關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局內各單位: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發展。習近平總書記在最近召開的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發表了十分重要的講話,對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并走向更加廣闊舞臺作出重要指示,為稅收工作更好地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來,稅務部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積極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方面發揮了應有作用。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履行好稅務部門職責,現就進一步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認真落實和完善政策,促進民營企業減稅降負
(一)不折不扣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決貫徹依法征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落實減免稅政策。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民營企業與其他納稅人一律平等對待,確保優惠政策落實到位。要依法依規執行好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提供貸款的利息收入及擔保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信用擔保收入免征增值稅等主要惠及民營企業的優惠政策,持續加大政策落實力度,確保民營企業應享盡享。
(二)穩定社會保險費繳費方式。稅務總局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降低社保費率等建議,確保總體上不增加企業負擔,確保企業社保繳費實際負擔有實質性下降。各級稅務機關在社保費征管機制改革過程中,要確保繳費方式穩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合理編制體現減費要求的社保費收入預算,嚴格按照人大審議通過的預算負責征收。對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繳費人以前年度欠費,一律不得自行組織開展集中清繳。
(三)積極研究提出減稅政策建議。稅務總局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推進增值稅等實質性減稅、對小微企業和科技型初創企業實施普惠性稅收免除的建議,統籌提出解決稅制改革和推進過程中發現問題的建議;要根據公開征求意見情況,配合有關部門抓緊對個人所得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進行完善。各省稅務局要圍繞進一步加大減稅力度,深入組織開展調查研究,積極提出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意見建議。
(四)加強稅收政策宣傳輔導。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運用納稅人學堂等載體,專門組織開展面向民營企業的政策輔導。對面上普遍適用的政策要進行系統輔導,對重要專項政策要進行專題輔導,對持續經營的民營企業要及時開展政策更新輔導,對新開辦的民營企業要及時送政策上門,幫助企業及時了解、充分適用。稅務總局要持續做好稅收政策文件清理和稅收政策視頻解讀,動態編寫、修訂和發布《稅收優惠政策匯編》及分類別的稅收優惠指引,并在12366納稅服務平臺開辟稅收優惠政策專題欄目,幫助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廣大納稅人熟悉掌握、用足用好相關優惠政策。
(五)強化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稅務總局和各省稅務局要進一步健全和落實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機制。各基層稅務機關要充分發揮直接面對納稅人的優勢,深入民營企業征詢意見并及時反饋,特別是對操作性不強、獲益面受限等政策,要積極研究提出簡明易行好操作的改進完善建議。
二、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增進民營企業辦稅便利
(六)開展新一輪大調研大走訪活動。結合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深入開展“新機構 新服務 新形象”活動。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稅務總局再組織開展新一輪針對民營企業的大調研、大走訪活動,深入民營企業廣泛收集涉稅訴求,聽取意見建議并認真梳理分析,對反映較多的問題,統一出臺措施進行解決,推動稅收管理和服務朝著更貼近民營企業需求、更順應民營企業關切的方向不斷優化升級。
(七)精簡壓縮辦稅資料。進一步清理稅務證明事項和精簡涉稅資料報送。2018年底前,稅務總局再取消20項涉稅證明事項。2019年,對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資料再精簡25%以上;簡并優化增值稅、消費稅等納稅申報表,并推進實施增值稅申報“一表集成”、消費稅“一鍵申報”。
(八)拓寬一次辦結事項。各級稅務機關要持續更新辦稅事項“最多跑一次”清單。2018年底前,實現5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2019年底前,實現70%以上涉稅事項一次辦結。
(九)大幅簡化辦稅程序。探索推行納稅申報“提醒糾錯制”。在稅務注銷等環節推行“承諾制”容缺辦理,凡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如相關資料不全,可在其作出承諾后,即時辦理相關業務。簡化稅務注銷辦理流程,稅務總局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和公布統一的企業注銷操作指南。
(十)繼續壓縮辦稅時間。按照世界銀行《營商環境報告》的納稅時間標準,在上年度已較大幅度壓縮的基礎上,2018年再壓縮10%以上,并持續推進為民營企業等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的提速工作。2018年底前,實現無紙化出口退稅申報覆蓋所有地域和所有信用評級高、納稅記錄良好的一類、二類出口企業,將審核辦理出口退稅的平均時間從目前13個工作日壓縮至10個工作日。
(十一)積極推進電子辦稅和多元化繳退庫。整合各地面向納稅人的網上辦稅服務廳,2018年底前,推出實施全國范圍規范統一的優化版電子稅務局,實現界面標準統一、業務標準統一、數據標準統一、財務報表轉換等關鍵創新事項統一的優化版電子稅務局,進一步拓展“一網通辦”的范圍。豐富多元化繳退庫方式,稅務總局積極研究推動通過第三方非銀行支付機構繳納稅費,為從事個體經營的民營納稅人辦理繳款提供便利;盡快推進稅收電子退庫全聯網、全覆蓋,實現申報、證明辦理、核準、退庫等業務網上辦理,提高資金退付和使用效率,增強民營企業等納稅人的資金流動性。加強稅收信息系統整合優化工作,進一步提高信息系統的穩定性和辦稅服務質效。
(十二)大力支持民營企業“走出去”。進一步落實好與110個國家和地區簽署的稅收協定,積極與主要投資地國家和地區開展稅收協定談簽,通過稅收協定幫助“走出去”民營企業降低在投資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稅收負擔,提高稅收爭議解決質效,避免重復征稅。充分運用好國際稅收合作機制和平臺,深入推進“一帶一路”稅收合作長效機制建設,為民營企業擴大在沿線國家和地區投資提供有力支持。稅務總局適時更新完善《“走出去”企業稅收指引》,在目前已發布81份國別稅收投資指南的基礎上,2018年底前,再更新和發布20份左右,基本覆蓋“一帶一路”重點國家和地區。各地稅務機關要積極幫助“走出去”民營企業利用稅收協定、國際稅收合作機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用好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企業所得稅加計扣除、企業境外所得稅綜合抵免等政策,切實減輕稅收負擔。
三、積極開展精準幫扶,助力民營企業紓困解難
(十三)健全與民營企業常態化溝通機制。各級稅務機關要會同工商聯和協會商會等部門,進一步擴展稅企雙方溝通渠道和平臺。要經常性通過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面對面征詢民營企業意見,及時回應關切。稅務總局通過12366納稅服務熱線、12366納稅服務平臺等渠道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民營企業需求專項調查。
(十四)建立中小企業跨區域涉稅訴求受理和解決機制。在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明確專門部門,組織專門力量,集中受理和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跨區域稅收執法標準不統一、政策執行口徑不一致等問題。
(十五)依法為經營困難的民營企業辦理延期繳納稅款。各級稅務機關對生產經營困難、納稅信用良好的民營企業,要進一步研究針對性、操作性強的稅收幫扶措施,并積極推動納入地方政府的統籌安排中,幫助其實現更好發展。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民營企業,稅務機關要通過依法辦理稅款延期繳納等方式,積極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壓力。
(十六)切實保障納稅人正常經營的發票需求。根據納稅人實際經營情況,合理確定增值稅發票領用數量和最高開票限額,切實保障民營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所需發票,嚴禁在發票領用中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限制。進一步推行電子發票。持續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范圍。對民營企業增值稅異常扣稅憑證要依法依規進行認定和處理,除稅收征管法規定的情形外,不得停供發票。
(十七)深化“銀稅互動”助力民營企業便利融資。各級稅務機關要聯合銀保監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深入開展“銀稅互動”活動,并由“線下”向“線上”拓展,鼓勵和推動銀行依托納稅信用創新信貸產品,深化稅務、銀行信息互通,緩解小微民營企業融資難題。
(十八)積極支持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各級稅務機關要堅持包容審慎監管的原則,積極培育民營企業新興經濟增長點,大力支持企業做大做優做強。切實執行好跨境電商零售出口“無票免稅”政策,落實鼓勵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的措施,積極支持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發展,不斷研究完善適應新經濟、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要求的稅收政策、管理和服務措施,助力民營企業增強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
四、嚴格規范稅收執法,保障民營企業合法權益
(十九)加強稅收規范性文件的公平競爭審查。制定稅收規范性文件要充分評估可能產生的經濟、社會等各方面綜合影響,對違反公平競爭審查要求、可能不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應調整完善或不予出臺。各級稅務機關在稅收規范性文件清理中,對有違市場公平競爭的內容,要一律修改或廢止。
(二十)進一步規范稅務檢查。各級稅務機關在實施稅務檢查中,必須做到民營企業與其他企業一視同仁,堅持“無風險不檢查、無審批不進戶、無違法不停票”。對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要少打擾乃至不打擾,避免因為不當征稅導致正常運行的企業停擺。除舉報等違法線索明顯的案件外,一律運用稅收大數據開展評估分析發現稅收風險后,采取稅務檢查措施。對涉稅事項需要到企業實地了解核查的,必須嚴格履行審批程序。
(二十一)妥善處理依法征管和支持企業發展的關系。以最嚴格的標準防范逃避稅,為守法經營的民營企業等納稅人營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不斷健全以稅收風險為導向、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監管機制。堅決依法打擊惡意偷逃稅特別是沒有實際經營業務只為虛開發票的“假企業”和沒有實際出口只為騙取出口退稅的“假出口”。嚴格落實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對民營企業等納稅人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等情形的,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二十二)充分保障民營企業法律救濟權利。抓緊研究建立納稅人訴求和意見受理快速反應機制。稅務總局在12366納稅服務熱線設立專線,受理民營企業納稅人的稅收法律咨詢、投訴舉報等。各級稅務機關對民營企業反映的執法問題、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要積極依法受理、及時辦理。對民營企業因經營困難一時無力繳清稅款、滯納金或無法提供擔保等原因,不符合行政復議受理條件的,復議機關在依法處理的同時,要甄別情況,發現主管稅務機關稅收執法行為確有錯誤的,應及時督促其依法糾正。
(二十三)加強稅收執法監督。全面推行稅務行政執法公示制度、稅收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稅收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籌加大稅收執法督察力度,強化執法責任追究,堅決查處稅務人員簡單粗暴執法、任性任意執法、選擇執法、情緒執法等行為,堅決查處稅務人員吃拿卡要等損害民營企業等納稅人利益的不正之風。
五、切實加強組織實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實見效
(二十四)加強黨的領導。各級稅務機關黨委要高度重視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組織、親自部署、親自過問,統籌研究工作安排并認真抓好督導落實。各級稅務機關黨委在年度工作報告中,要專門就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情況進行報告,認真總結經驗和不足,自覺接受評議和監督,促進工作不斷改進、不斷提高。
(二十五)細化工作落實。稅務總局辦公廳要加強對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辦,并納入績效考核;各司局要結合分管工作,明確責任分工,一項一項組織實施,對標對表加以推進,確保按時保質落實到位。各省稅務局要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細化實化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的具體辦法,層層壓實責任,一級一級抓好貫徹落實。特別是在地方黨委、政府制定出臺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措施時,要積極承擔應盡職責,根據當地民營經濟發展狀況和需求,主動依法提出稅收支持措施,不斷創新工作方法,拓展服務手段,增強工作的針對性。
(二十六)務求實效長效。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是一項長期任務。各級稅務機關務必常抓不懈,融入日常工作常抓常新、常抓常進。在落實已有措施的基礎上,要不斷謀劃和推出新的舉措;在取得積極效果的基礎上,要不斷深化和拓展新的成效;在積累有益經驗的基礎上,要不斷完善和豐富新的制度安排,確保支持和服務民營經濟發展有實招、顯實效、見長效。
各級稅務機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的高度,堅定不移強化責任擔當,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以助力民營企業發展壯大的積極成效,促進經濟活力不斷增強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深入推進,為服務高質量發展作出新的貢獻。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和意見建議,要及時向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報告。
國家稅務總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