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
4萬億元投資項目的安排已做必要調整
中新社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月8日晚上在廈門與企業負責人舉行的座談會上,進一步澄清了大家對四萬億投資計劃的看法。溫家寶表示,應對金融危機遠遠不止4萬億投資計劃,其他政策將在年內不斷出臺。
溫家寶說:“人家說,好象你這4萬億就算用完了。其實他很不理解我們,我們應對金融危機遠遠不止4萬億,那只是我們四項內容的一個,就是政府對于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的投入。我們還有十大產業的振興規劃、有科技支撐、有社會保障,這是一體的。我們幾乎每個禮拜都有政策,政策恐怕這一年都會不斷地出,那遠遠不是四萬億之內的東西。”
去年第四季度,為了有效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沖擊,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中央出臺了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十項措施,提出了擴大投資的重點領域和方向,主要有: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農村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環境保護、自主創新和結構調整以及災后恢復重建等方面。為加快這些重點領域的建設,從2008年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央政府擬新增投資1.18萬億元,加上地方和社會投資總規模共約4萬億元。
4萬億元的投向都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中央強調,要防止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防止投向“兩高一資”項目。根據國務院最近批準的十大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要求,4萬億元投資項目的安排,在去年四季度初步考慮的基礎上,已做了必要的調整。
4萬億元投資用于各重點領域的情況是:(1)廉租住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約4000億元;(2)農村水電路氣房等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投資約3700億元;(3)鐵路、公路、機場、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電網改造,投資約15000億元;(4)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投資約1500億元;(5)節能減排和生態工程建設,投資約2100億元;(6)自主創新、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投資約3700億元;(7)災后恢復重建,投資約10000億元。
4萬億元的投資來源,除新增中央政府投資1.18萬億元(包括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政府性基金投資、中央政府其他公共投資和災后重建基金等)外,其余部分將通過地方政府投資、企業投資、銀行貸款及其他社會投資(包括民間投資)等方式籌集。
為了幫助地方政府和企業籌措配套資金和項目資本金,中央政府有關部門還采取以下三項措施:1.中央財政代地方財政增發2000億元國債;2.銀行發放部分期限較長、利率較低的特種貸款用于特定項目建設;3.利用地方投融資平臺發行部分企業債券。
為了管好用好4萬億投資,防止形成新一輪盲目投資和低水平重復建設,提高投資的質量和效益,從中央到地方已采取了一系列的監管措施:突出的是做到“兩個明確、兩個嚴格”。
“兩個明確”是,第一明確投資方向,不搞一般性加工工業,不搞重復建設,重點投向是民生工程、農業、基礎設施、社會事業、節能環保、技術進步等。第二明確項目的責任主體,地方項目的責任主體是省級人民政府;中央項目的責任主體是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中央管理企業。各責任主體要對所屬項目的投資安排、項目管理、資金使用、實施效果負總責,并細化落實各實施環節的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
“兩個嚴格”是,第一嚴格遵循建設程序,嚴格執行規劃、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落實項目審核、土地、環評、節能等管理要求。第二嚴格項目建設和資金使用監管。去年四季度,由中央紀委、監察部牽頭,審計、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組成24個中央檢查組,派駐各地對新增中央投資項目進行了監督檢查。從目前的檢查情況看,新增投資項目的總體情況是好的,選擇的項目是符合中央規定投向和有關規劃、產業政策要求的,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發現重大違法違規問題。今年,還將繼續開展針對新增中央投資項目的專項檢查和審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