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40年以來,隨著撤盟設市和城鎮化的推進,內蒙古自治區的城市由少到多,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內蒙古自治區認真貫徹落實關于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城市綜合實力顯著提高,城市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完善,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明顯改善。
一、城市綜合實力顯著提高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發出《關于恢復內蒙古自治區原行政區劃的通知》,從1979年7月1日起將昭烏達盟、哲里木盟、科右前旗、突泉縣、呼倫貝爾盟、鄂倫春自治旗、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額濟納旗、阿拉善右旗、阿拉善左旗,由遼、吉、黑、甘、寧五省區劃回內蒙古自治區管轄。鄂倫春自治旗的加格達奇、松嶺兩區,仍歸黑龍江省領導,原屬地權不變,稅收歸內蒙古自治區。至此內蒙古形成了12個盟市的行政建制。自1983年開始,先后有6個盟市撤盟建市,分別為昭烏達盟—赤峰市、哲理木盟—通遼市、伊克昭盟—鄂爾多斯市、呼倫貝爾盟—呼倫貝爾市、巴彥淖爾盟—巴彥淖爾市、烏蘭察布盟—烏蘭察布市。到2003年,形成9個地級市,3個盟的建制。
(一)城鎮化水平提高
內蒙古城鎮化水平相對較高,城鎮化進程較快。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內蒙古堅持把積極穩妥推進新型城鎮化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以加快產業和人口集聚為重點,不斷提高城市綜合承載力、集聚力和輻射力,呈現出城市規模快速擴張、城市體系不斷完善、城市功能持續提升、城鄉面貌煥然一新、宜居性持續改善等良好態勢。2017年,內蒙古常住人口為2528.6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為1568.2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62.0%,高于全國同期的58.5%。改革開放以來,內蒙古的城鎮化率一直保持較快的增長趨勢,2017年與1978年相比城鎮化率提高了40.2個百分點,年均增長1.03個百分點。
(二)城市格局初步形成
黨的十八大以來,內蒙古深入實施《內蒙古自治區城鎮體系規劃(2017-2030年)》,基本形成以呼包鄂城市群功能片區為引領,以錫赤通城鎮帶、呼倫貝爾-興安盟城鎮片區、烏海周邊城鎮片區為中心的,“一核多中心,一帶多軸線”城鎮發展空間體系,呼包鄂城市群已初具規模。呼包鄂城市群整體競爭力和影響力顯著增強,產業分工協作更加合理,基礎設施網絡初步建成,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生態環境日益改善,帶動以城市群為主體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格局初步形成。城市規模結構更加完善,區域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更加凸顯,改革開放40年來,大中小城市數量不斷增加。目前全區20個設市城市中,有大城市2個,中等城市2個,小城市16個,旗縣城關鎮69個、建制鎮388個,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格局正在形成。
二、城市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完善
改革開放初期,城市各級政府在職能實施中存在不同程度的以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為重,以市場經濟活動為中心,對于關系城市社會性公共服務缺乏足夠的重視。伴隨經濟的全面發展,社會公共服務意識的不斷提高,尤其是黨的十八以來,內蒙古城市公共服務能力不斷完善。
(一)醫療衛生全面進步
進一步加強城鎮醫院建設,推動醫療、社保等公共服務水平提升。穩步實施國家規定的12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推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規范開展,促進城鄉醫療服務公平可及。繼續強化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房屋建設達標的同時,為305所中心衛生院配備“DR、彩超、心電圖”等數字化診療設備。截至2017年底,全區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數2161.51萬人,城鎮常住人口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達到96%。
(二)文化事業蓬勃發展
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博物館、科技館免費向社會開放,截至2017年每百人擁有圖書館藏書70.67冊。編制《內蒙古自治區城市精細化管理實施意見》,加強城市管理體系數字化建設,以創建“整潔有序、功能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服務高效”城市為目標,形成城市精細化管理目標體系和標準體系,不斷提高城市品質。
(三)住房保障制度健全
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全面實行廉租房、公租房并軌運行管理,不再新建公租房,初步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基本形式、以先租后售租售并舉為特征、能夠適應不同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的保障性住房供應體系。健全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審核、公示、輪候、復核機制,在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中,始終堅持“三級審核、三榜公示”的陽光操作。截至2017年底,全區政府投資建設公共租賃住房31.8萬套,盤活3.1萬套,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率達到89.9%,包括進城落戶農牧民、外來務工人員在內的28.6萬戶保障對象獲得住房保障。
(四)城市運輸迅猛發展
改革開放40年來,市場化改革循序漸進,促使我區城市運輸保障等方面實現了持續快速發展。民航業實現舉世矚目的成就。2011年,內蒙古首家通用機場——根河敖魯古雅機場正式通航,2014年,中國國際航空內蒙古有限公司正式運營,標志著內蒙古自治區首家本土航空公司成立,2015年,自治區已建成民用機場24個,成為全國民用機場數量最多的省區之一。截至2017年,全區共引入58家航空公司,開通航線429條、通航點116個,其中國際航線37條、國際通航點21個。12個盟市均實現了民航運輸機場的全覆蓋,共有民用機場28個,其中運輸機場20個,居全國第一位。公路通行和運輸保障能力不斷增強。據統計,截至2017年,全區公路客運量達到9000萬人次、貨運量達到14.7億噸,分別是改革開放之初的5.4倍和33倍。旅客平均運距從56公里增至151公里,貨物平均運距從22公里增至188公里;全區公路客貨運輸站場達到791個,是改革開放初期的8.6倍。全區客運線路達5204條,是改革開放初期的124倍。車輪上的經濟迅猛發展。截至2017年8月,內蒙古共建成等級貨運站82個、客運綜合運輸樞紐2個、公路貨運樞紐3個,重點建設了9個國家公路運輸樞紐,建成投資億元以上的交通物流園區54個,年營業額達270億元,初步形成了“兩區一帶”(東部地區、西部地區、沿邊口岸經濟帶)的現代物流發展格局,全區道路運輸從業戶數、營運車輛、從業人數分別達到20.7萬戶、33.2萬輛、56.5萬人。
(五)就業服務水平提升
貫徹《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為農牧民工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建設完成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信息平臺,已全面覆蓋自治區、12個盟市、103旗縣(市、區)。完善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建立覆蓋自治區、盟市、旗縣(市區)、蘇木鄉鎮(街道)、嘎查村(社區)的五級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實現“一站式”就業服務。截至2017年底,全區3255個街道(蘇木鄉鎮)和城鎮社區全部建立了勞動保障工作所(站),12191個嘎查和村配備勞動保障協理員。在全國率先實現“金保工程”自治區數據大集中,全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險、社會保障卡等核心業務系統已全部上線運行,覆蓋人社工作全部業務領域。啟動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實行城鄉一體化醫保經辦服務,出臺《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實施意見》和《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意見》,城鄉公共服務專業化、規范化、標準化水平不斷提高。
三、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明顯改善
隨著內蒙古城市化進程的加快,新型城鎮化體系逐步形成,城市環境的日益改善,城市發展布局的基本確立,城鎮居民收入顯著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逐漸提高。
(一)城市人居環境和諧宜人
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逐步完善,據統計,2017年全區城鎮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共完成投資約1300億元。截至2017年底,基本淘汰10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供熱鍋爐,城鎮污水處理率94.3%,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98.4%,全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平均達標排放率穩步提升。全區空氣污染防治成效顯著,2017年全區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率達到85.3%。海綿城市規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呼和浩特等9個設市城市完成海綿城市專項規劃草案編制。
(二)城市發展模式科學合理
以集約緊湊型開發模式為主導,人均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合理水平,建成區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積極推進節能城市建設,推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截至2017年底,全區共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面積9378.72萬m2。綠色生產、綠色消費成為城市生活的主流,節能節水產品使用比例大幅提高,2017年全區在建和竣工綠色建筑共721項,901.24萬m2,占新建建筑比例為33.5%。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4.5%。城市綜合服務能力大幅度提高,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100%。大中城市家庭寬帶接入能力達到49.67Mbps。
(三)城鎮居民收入顯著提高
40年來,在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引導下,我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完善。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收入分配問題,著力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內蒙古城鄉居民的收入構成從單一占比較高走向多元共同增長,城鄉、區域和居民之間收入差距持續縮小,收入分配格局明顯改善。從收入水平上看,內蒙古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顯著提高,按照收入水平大致可分為五個階段。第一階段(1978—1989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301元增長為1053元;第二階段(1990—2000年):1155元增加到5129元;第三階段(2001—2006年):2006年首破萬元大關為10358元;第四階段(2007—2011年):2011年增長到20408元;第五階段(2012—2017年):從23150元增長到356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