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濕地是具有獨特生態功能的寶貴自然資源。但沿海地區長期形成的“向海索地”工作思路催生了大規模的圍填海活動,導致濱海濕地面積大幅減少,自然岸線銳減,對海洋和陸地生態系統造成損害并有大量閑置問題。
近日,《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印發,旨在引導沿海地區切實轉變“向海索地”的工作思路,統籌陸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實現海洋資源嚴格保護、有效修復、集約利用。自然資源部有關負責人對熱點問題作了解讀。
取消圍填海地方年度計劃指標,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項目審批
我國東部沿海地區以14%的國土面積,承載了40%的全國人口,創造了60%的國內生產總值。本世紀以來,沿海地區圍填海規模日益增大,用途擴大到港口物流、臨海工業和城鎮建設等,導致濱海濕地面積持續減少。
2017年啟動的圍填海專項督察發現:沿海各地未批先填、填而未用、違規改變用途等違法違規圍填海現象比較普遍,違法審批、監管失位等問題依然突出,亟待采取更加嚴格的管控措施。此次《通知》以更高要求、更嚴標準、更具體措施,嚴控新增圍填海造地。
嚴控新增圍填海項目。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規劃工作小組召集人莊少勤介紹,取消圍填海的地方年度計劃指標,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今后新增圍填海計劃主要用于保障中央確定的國家重大戰略項目。新增圍填海項目,必須同步施工、同步修復,最大程度避免降低生態系統服務功能。
嚴格新增圍填海項目的審批程序。對于國家重大戰略項目涉及圍填海的,由國家發改委、自然資源部按照嚴格管控、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的原則,會同有關部門對選址、規模、生態影響提出審核意見,按程序報國務院審批。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工作小組成員江華安表示,沿海地區脫離實際需求盲目實施圍填海活動,導致一些工程處于停工閑置狀態,不利于海域資源可持續利用。為督促各地加快完成歷史遺留問題處理,《通知》明確提出,沿海各省在完成歷史遺留問題處理之前,原則上不再受理該地區提出的新增圍填海項目申請。
將啟動督察“回頭看”,不得在濱海濕地布局產業政策淘汰限制類項目
自然資源部海域海島管理工作小組成員古嫵說,濱海濕地大面積減少,對海洋和陸地生態系統造成損害,必須大力推進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在守住保護紅線的同時,補上生態欠賬。
據介紹,2010年以來全國積極推進海洋生態修復工程,累計投入中央財政資金137億元,修復后具有生態功能的岸線長度240多公里,恢復修復濱海濕地面積2300多公頃,修復沙灘面積1200多公頃。
加快海洋生態修復,要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區建設。《通知》要求,要在全面強化現有沿海各類自然保護區管理的基礎上,選劃和建立一批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或濕地公園,將一些亟須保護的重要濱海濕地和重要物種棲息地納入保護范圍。
加快海洋生態修復,要實施濱海濕地整治修復。《通知》明確要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方式,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開展濱海濕地生態損害鑒定評估、賠償、修復技術研究,積極推進“藍色海灣”“南紅北柳”“生態島礁”等重大生態修復工程,支持通過存量退圍還海、退養還灘、退耕還濕等方式,逐步修復已經破壞的濱海濕地。
濱海濕地的保護、利用、管理需要建立長效機制,莊少勤表示,今后將從健全調查監測體系、嚴格用途管制、加強圍填海監督檢查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將對包括濱海濕地在內的全國濕地進行逐地塊調查,建立動態監測系統;將濕地保護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進行統一安排,嚴格限制在生態脆弱敏感、自凈能力弱的海域實施圍填海行為,嚴禁國家產業政策淘汰類、限制類項目在濱海濕地布局。今年下半年,將啟動圍填海專項督察“回頭看”,堅決嚴厲打擊并遏制違法違規圍填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