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印發《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昨天(26日),自然資源部以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相關負責人就相關內容進行解讀。
此次《關于加強濱海濕地保護嚴格管控圍填海的通知》強調,要切實轉變“向海索地”的發展思路,統籌陸海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實現海洋資源嚴格保護、有效修復、集約利用。為嚴控新增圍填海造地,《通知》對嚴控新增圍填海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嚴的標準和更具體的措施。《通知》明確“除國家重大戰略項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項目審批”。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工作小組成員 江華安:取消圍填海項目計劃(指標)分省下達,全面停止新增圍填海審批。今后,除了重大戰略項目外,地方一般性的項目一律不得新增圍填海。
下一步,通過嚴控新增圍填海造地,將改變沿海一些地方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經濟發展方式,通過向土地、海域、能源等資源要素的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沿海地區經濟發展轉型升級,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
《通知》明確,要對非法占用紅線區的圍填海項目開展全面清理,查明違法違規圍填海和圍而不填情況,并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國圍填海現狀調查,在2019年底前制定好處理方案。
自然資源部表示,對已經完成圍填海的合法合規的項目,原則上要加以集約利用;對2017年底前批準而尚未完成圍填海的,要最大限度控制現有圍填海面積。而對違法違規項目,則要在科學保護生態的前提下堅決整改,甚至拆除。
濱海濕地包括沿海灘涂、河口、淺海、紅樹林、珊瑚礁等,是近海生物重要棲息繁殖地和鳥類遷徙中轉站,是珍貴的濕地資源,具有重要的生態功能。
近年來,我國濱海濕地保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長期以來的大規模圍填海活動,濱海濕地大面積減少,自然岸線銳減,對海洋和陸地生態系統造成損害,并有大量閑置問題。
自然資源部在去年開展的圍填海專項督察中就發現,填海造地用于房地產開發的問題在一些地區十分突出,在巨大的經濟利益誘惑下,有的地方通過拆分審批、變更用途等方式“向海索地”。
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工作小組成員 江華安:實際上很多過去的圍填海項目主要是用于房地產開發和一些低水平重復的旅游項目的建設,所以這次國務院的通知里面明確強調堅決禁止圍填海從事房地產開發和低水平的旅游項目的建設。即使對于歷史遺留問題的處理,咱們也要按照新的國家產業政策來利用好已填成陸區,過去已經圍填形成圍填海,變成未來新產業發展的寶貴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