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全面推行河長制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果,但也要看到,河湖的許多問題具有長期性累積性……有了河長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讓河長制充分發揮作用、切實維護河湖健康,還需要付出更加艱辛的努力。”這是水利部部長鄂竟平日前的一番講話。7月17日,水利部舉行全面建立河長制新聞發布會,宣布提前半年完成中央提出的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建立河長制任務。不過,鄂部長上述這番表態,則道出了形成河長制長效機制的艱巨性,尚需各地持之以恒,使河長制從“有名”更快更好地轉變到“有實”。
河長制的全面建立,是一個由點到面的治理創新過程。它的誕生,與10年前的“太湖藍藻事件”直接相關,初衷是以納入政績考核的方式,突出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在河流保護與管理方面的第一責任人角色。2016年1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明確提出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由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牽頭組織對突出違法問題的依法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不難看出,河長制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制度核心是一把手責任制,這既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現“九龍治水”的多頭管理弱化責任局面,更向地方黨政主要領導傳達了要重視河流治理、真抓真管的生態責任要求;二是制度體系是“一竿子插到底”,自上而下一級一級督導,自下而上一級一級負責。
形成河長制的長效機制,重點就是圍繞這兩大特點做足文章。落實一把手責任,除了制定相應的目標清單、任務清單、考核清單,非常重要的一點是基于有效反饋的問責機制。在每條河湖旁邊立上牌子寫上河長名字和聯絡方式不難,關鍵是如何讓河長意識到自身責任,并且行動起來,這就離不開反饋。對照各種清單,由上級檢查考核下級,是一種常見的反饋形式。此外,更能突出“問題導向”的恐怕還是公眾反饋。一條河的水質經過一段時間的整治后有沒有改善,是否有侵占河道、超標排污、非法采砂等現象發生,周邊群眾往往最容易發現。對群眾意見和舉報的重視程度和處理效率,很大程度上就成了責任落實情況的“晴雨表”。如何建立河長與公眾之間溝通聯系,建立具有激勵性的監督舉報機制,呼應內部的“一竿子插到底”體系,就變得非常重要了。
河長制就像一張網,不同層級的河長則是聯絡上下內外的一個個結點。使河長制運轉起來,靠的是結點之間的互動。因此,形成長效機制的突破點,在于增進這些結點之間的互動。這在各地有很多創新舉措可以借鑒。比如,為了增進結點之間的信息交流和溝通效率,不少地方充分利用了信息化和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推出了移動端的河長APP,將各級河長辦、各級河長、各級職能部門、公眾等不同用戶納入其中,提供不同層次、緯度的查詢、上報和管理服務,公示巡河動態,方便經驗交流和群眾舉報,對強化反饋具有重要作用。還有的地方將河長制向社會層面延伸,推出了“企業河長”“鄉賢河長”乃至面向公益志愿者的“河小二”,不僅讓相關主體的責任進一步細化,同時有效吸納了社會力量參與,對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河湖的良好氛圍大有助益。
河長制的全面建立,無疑使很多河湖實現了從“沒人管”到“有人管”、從“管不住”到“管得好”的轉變。長遠來看,河長制度體系下的各個結點間互動越有效率、越能日常化,才越能使河長制運行更為順暢,從而將守河有責、守河擔責、守河盡責的要求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