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共設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約20萬名,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的目標有望提前實現。
水利部建設與管理司司長祖雷鳴23日在介紹河長制工作進展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上述表述。
祖雷鳴介紹說,目前全面推行河長制各項工作進展順利,總體進度超出預期。全國31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省級工作方案在7月20日前已全部印發,提前5個月完成既定目標。同時,各省份均已明確省級總河長和主要河湖的省級河長,河北、山西等16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明確河長建立到鄉級,北京、天津、黑龍江等15個省份明確河長建立到村級。河北、上海、浙江、江西等省份探索建立了河長名單公告、河長巡查、工作督辦等制度,各省份陸續啟動了“一河一策”方案的編制工作。
不僅如此,各地河長制建立時間節點得到明確。北京、天津、河北等23個省份明確提出2017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遼寧、黑龍江、廣西、陜西、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8個省份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提出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祖雷鳴認為,按此計劃,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的目標有望提前實現。
“目前河長制的成效已經開始顯現。新實行河長制的地區,絕大部分河湖開始有河長、有制度管理。在河長已經開始履職的地區,不少河長已開展了巡河、河道治理等行動,河道面貌明顯改善。而先行實施河長制的地區成效則更為明顯,不僅水質狀況好轉,水域岸線管理保護也得到了加強。”祖雷鳴說。
2016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布《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要求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長制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