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開展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專項督查 公布市級舉報電話
昨天(12日),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發布《關于開展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專項督查的通知》,開展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專項督查。據悉,此次督查內容包括普通中小學是否存在提前組織招生,是否存在擅自調整招生計劃,是否變相掐尖選生源;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是否設立重點班、快慢班等十二項內容。對于確實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同時,通知中還公布了市級舉報電話96391,對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通知中提到,此次督查內容包括十二項,分別為:普通中小學是否執行全市統一規定招生時間,是否存在提前組織招生情況;是否實行招生計劃管理,是否存在無計劃、超計劃招生,是否存在擅自調整招生計劃情況;是否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是否變相掐尖選生源;是否收取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是否招收不符合入學資格條件學生,是否存在無學籍學生、學籍造假、人籍分離、空掛學籍等現象,是否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是否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是否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寄宿招生是否公開公示招生范圍、招生名額、招生方式、錄取名單,是否存在以寄宿招生名義選拔學生情況;義務教育階段高校附中附小招收高校子弟名單是否經過高校審核把關,是否存在以招收高校子弟名義選拔學生情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是否按照隨機派位方式均衡編班,是否設立重點班、快慢班。
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是否存在混合招生、混合編班情況。 民辦學校招生是否納入屬地區教委統一管理,其招生簡章、廣告是否報審批機關備案,實際發布的招生簡章和廣告是否與備案內容一致,是否公開公示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是否執行審批機關核定的招生范圍,是否存在超范圍招生現象。 初高中學校是否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區教委是否對學校中高考情況進行排名,是否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績數據。
在問責方面,市教委表示,對于確實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民辦學校存在違規行為的,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地區,追究區、校兩級主要責任人責任。構成違紀的,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黨政紀處分,同時追究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教委還要求,市區要分別公布舉報電話,暢通舉報渠道,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根據舉報線索開展重點督查,對實名舉報的,要逐一落實。對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絕不姑息。北青報記者了解到,該通知中同時公布了市級舉報電話96391,并要求各區及時公布舉報電話,并在2018年9月10日前將本區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督查自查情況報告報市專項督查組。
據悉,此次督查采取統一部署、各區自查、市級抽查方式。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成立專項督查組,對各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抽查,重點檢查群眾反映集中問題。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健全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入學工作責任體系。區教委主任是本區招生入學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長為本校招生入學工作第一責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