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鼠族”,網絡用語,指大城市中租住在地下室的低收入人群。
5月17日上午9點,在北京一家廣告公司上班的小沈,剛到公司就接到了房東陳芳(化名)的電話。“給你半天時間把地下室的租戶都清走,中午我去拆床,下午就有人來檢查了,罰款你們平攤!”小沈還沒來得及說一聲“喂”,電話就掛斷了。
來不及仔細琢磨,小沈趕緊一邊向公司請假,一邊給租戶們打電話,讓她們迅速“回家”。
23歲的陜西女孩小沈,在北京東三環附近國貿的一家廣告公司擔任攝影助理,月收入1800元。為了上班方便,更為了經濟實惠,小沈在離公司不太遠的雙井垂楊柳社區租住了一間不足20平米的地下室,月租金800元。為了減輕負擔,小沈又在網上找了七位女孩合租,共同分攤房租,每人每月100元。在這些室友眼中,小沈就是她們的“小房東”。
9點半,小沈剛走到所租地下室的住宅樓門口,就看到混亂不堪的場面:有人在大聲吵架,不時伴有肢體沖突;孩子在歇斯底里地哭鬧;有人在慌亂地搬家具,還有人在卸床,狹窄的樓門口已經被堵得嚴嚴實實。
房東陳芳看到呆住的小沈,怒氣沖沖地吼道:“趕緊搬!昨天市政府出臺‘禁令’了,地下室不讓住人,等著罰款啊!”
和小沈一起租住在地下室的舍友們也陸續趕了回來,開始到處找紙箱子,收拾東西。小沈直接把鋪蓋卷了起來塞進紙箱,搬到了樓門口,然后愣住:“搬到哪兒去呢?”
突如其來的“禁令”
陳芳所說的“禁令”,是指5月16日由北京市法制辦公布的《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
第二天一早,這份“禁令”就被垂楊柳社區居委會打印出來,貼在了各個樓門口;同時,出租地下室的業主相繼接到了居委會的電話,要求“迅速清理地下室,上報進展,并準備迎接檢查”。
據北京市民防局相關人士介紹,北京的地下空間,即公眾所謂的“地下室”可大致分為三類:由民防部門管理的人防工程,由住建部門管理的普通地下室(即地下儲藏空間)和地下室;其中,前兩類是不得用來居住的。
根據《征求意見稿》,北京市非居住用途的普通地下室將被禁止出租,開辦旅店、幼兒園、醫院等。否則,“由建設(房屋)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對從事經營活動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對從事非經營活動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具備居住條件的地下室“設置宿舍的,房間內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不得設置上下床。還應該配備有效的防滅病媒生物設施、消毒設施和垃圾、廢棄物的存放專用設施。如果地下空間容納的人員超過核定人數,相關部門將對地下空間的使用者處以3萬元罰款。”
“這個樓的地下室是人防工程,不讓住人的,更何況我們還是上下床。”小沈無奈地說。不過,小沈指著“禁令”說:“但是,這不是‘征求意見稿’嗎?能馬上實施,開始強拆、罰款嗎?”
北京市民防局工程管理處處長周響平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該文件“只是在征求意見,并沒有開始實施,正式的治理方案還沒有公布,所以現階段不存在罰款的問題”。
根據北京市民防局官網通報,4月29日,北京市民防局就已經召開了人防工程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部署大會,會議要求“嚴格實行責任制,層層抓好綜合整治和打非治違責任的落實,堅決取締非法使用人防工程的行為”。
北京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目前,有關管理辦法的修訂工作已經列入市政府2011年立法計劃。”因此,“‘禁令’是肯定要實施的,只是時間問題。”
水火不容的地上、地下住戶
“我們就是這個城市的地老鼠,人人喊打。”小沈一邊收拾行李一邊說。
“還不是居委會借機‘清理門戶’,他們早就想攆我們走了。”房東陳芳告訴記者,這棟八層的住宅樓里大概有“住戶”兩百多人,而兩層地下室里就住了近兩百人的“散戶”,“經常鬧矛盾,水火不容。”
該小區居委會負責人表示,“自從來了這些散戶,小區就雞犬不寧。”據介紹,2009年,負責該小區地下空間的物業公司做起了出租買賣,引進了大量“地下散戶”,“自從他們住進來,每兩三個月就有‘住戶’被盜,我們每個樓都有門禁的,肯定是內賊,大家都懷疑是‘散戶’干的。”
“你有證據嗎?沒有證據不能亂說話!”陳芳告訴記者,住戶們經常叫散戶“小偷”,引發了散戶的強烈抵觸情緒。
“你看看,這些人在樓門口支了桌子吃飯,地上都是垃圾,還有孩子在這兒隨地大小便,他們還經常打架吵架,聲音大得整棟樓都能聽到。”居委會負責人指向樓門口的公共健身器材,“他們在上面晾衣服,晾尿布,人家還怎么鍛煉?”“他們嚴重影響小區的治安和衛生,嚴重影響‘住戶’的正常生活,早就應該清理出去。”
走進小沈租住的這間地下室,因為沒有任何通風透光的窗口,所以大白天也要開燈,不足20平米的空間擺放了四張上下床,兩張破爛不堪的桌子和一個掉了門的衣柜,滿屋子都堆滿了雜物,幾乎沒有下腳的地方。
每張床上還有個簡易書桌,擺放著女孩們的化妝品和雜志。“有時候半夜翻個身,書桌就掉下去了。”住在上床的小方說。
公用的兩張桌子上擺滿了菜板、電磁爐、電飯煲等炊具,旁邊掛著的布袋子里裝著碗筷。小沈說,由于沒有窗戶,炒個菜都滿屋子油煙味,第二天要先洗個澡才去上班。
這一層共有10間地下室,住了六七十人,可是只有一個衛生間,僅有的五個便池也就不分男女。“反正有木板隔著,就這條件了。”緊挨著便池有一個長長的洗手臺。“在這兒洗漱、洗衣服,男的都在這兒洗澡。”
不過,小沈依然為能租到這個房子而感到自豪,她說:“很多地下室都是頂上漏水,底下滲水,這么干凈還暖和的已經不好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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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萬人住在“不能住人”的地下空間
據北京市民防局統計,像小沈這樣居住在北京人防工程中的流動人口有15萬左右。而北京市住建委2009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北京1.7萬套普通地下室中,還居住著近80萬人口。這意味著,在北京的地下空間中,居住著近百萬即將被清理的人口。
百萬“地下居民”中,有來京找工作的大學生,有進京務工的“農民工”,有尋醫問藥的“病患家庭”。“住在這里的都是窮人,所以一旦被趕出去就無家可歸。”小沈很難過。
同時,小沈也承認,地下室確實存在諸多隱患。“這里又潮又濕,一個人生病,幾十個人都被傳染,到了冬天,幾乎所有人都在感冒。”而且,流動人口大量聚集也導致了安全隱患。“我們都不在房間里放現金和值錢的東西,我的電腦和相機都在辦公室,這兒經常被偷。”小沈曾多次發現半夜有人撬她們房間的插銷,她特別害怕。“好在我們人多,不會出什么事兒。”
最讓小沈擔憂的是隨時可能遭遇火災。“每個月都會跳閘,因為太多大功率電器了,我們的電線和插線板都是自己連接的,有時候都跳火花。冬天的時候最危險,去年隔壁就著火了,電熱毯沒有關,好在及時發現了。”
北京市民防局工程管理處處長周響平表示,一些地下空間的經營者過分追求利益,擅自改變地下空間的結構用途,人均居住面積達不到要求的4平米,還有一些居住者違規使用電器,火患頻現,安全堪憂。“這么多的人擠占在狹小的空間內,其自身安全以及所在建筑物的整體安全都令人擔憂。”
4月25日,在北京市大興區,一輛電動三輪車因出現電氣故障引起了火災,原本可以控制的災情卻因為周圍違章建筑過多而導致災情逐漸擴大、惡化,致使17人死亡,25人受傷。為此,4月26日至5月31日,北京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攻堅整治“亮劍”行動,地下空間再次成為整治重點,一些存在安全隱患的地下出租房屋被查封。
一度暫緩的清理行動
據了解,2010年底住建部就出臺了《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并宣布將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規定,“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緊接著,北京市民防局局長王永新公開表示:“從2011年上半年開始,將用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對人防工程中的散居戶進行清退。”
其實,早在2010年12月底,作為北京市人防工程集中清理的試點,朝陽區百余名地下人防工程的承租商就陸續收到《公用人防工程停止使用通知書》。
“登記面積、居住人數、居住情況、經營者資料等,朝陽區還通知地下室經營人員開會,要求我們一個月內清空,1月20日大檢查,再不清干凈就停水停電,還要罰款。”經營了六間地下室的陳芳告訴記者。
這個消息讓很多人都無法接受,因為在宣布清理的同時,相關部門并沒有拿出配套的補償和疏散方案。
“清空的損失誰賠償?我投資的六個地下室里租約最短的也還有三年呢!”以陳芳為例,她所擁有的六間地下室中,一間是自有住宅配送的,一間是租賃的單位公共用房,兩間是從戶主那兒“二手承租”的,還有兩間是從“二手承租人”手中再次承租的,擁有時間從四年到幾十年不等。
小沈也是利益牽涉方,她已經交了這間地下室一年的房租,同住的七個人每月給她交租金。“現在搬出來,錢怎么算?”小沈說。
七位“散戶”也覺得自己很吃虧。“我們跟小沈簽了半年的合同,錢都一把算清了,突然搬出來算怎么回事?”
更讓人擔憂的是,大量“地下住戶”被突然清理出來,卻沒有任何安置和疏散方案。“一個月內搬家,我們去哪兒?”小沈說。
據陳芳介紹,在會后第二天,房東們和“地下住戶”就通過QQ、電話和口耳相傳的方式召集大家到朝陽公園聚集,商討對策。“當時去了五六百人,還有人組織大家按手印,去信訪。”
后來,“據信訪的人說,政府給出了‘暫緩清理行動’的答復,轟轟烈烈的‘清退行動’也就悄無聲息地結束了。”陳芳告訴記者。
記者致電朝陽區民防局,陳芳的說法得到了接線人員的證實,他對《中國經濟周刊》表示,“清理行動確實因為群眾反應激烈而暫緩了,我們在等待統一部署,民防局目前主要是調查摸底,以及風險評估。”
新一輪“大清掃”
在今年北京市各區縣兩會上,被“暫緩”的“清退行動”重新成為關注的焦點,尤其是擁有大量社區地下空間的東城、西城、朝陽和豐臺等區政府態度非常積極。
豐臺區副區長李昌安曾表示,豐臺區擁有的地下空間面積總計605萬平方米,為了把這筆資源利用起來,豐臺區將投入2.4億元資金用于地下空間的清理。“2.4億元將主要用于騰空后地下空間的規范和裝修、安置搬遷人員、合同補償等,而清理后的地下空間將交給各個社區作為社區公益活動的空間,以及設置地下停車場,用于停放自行車和機動車。”李昌安說,“豐臺區的地下空間將做到基本不住人。”
朝陽區相關部門也表示:“在清理地下空間的過程中,對不符合治安和消防規定的群租房堅決予以拆除。”
東城區城管委主任謝申則表示,東城區將對地下人防設施進行清理,并將“擠”出的空間用于地下停車場。
西城區則表示,人防工程地下室數量仍在統計中,初步方案還未經最終批復,春節后將專門研討此項工作。同時,西城區提出未來五年疏解10萬人的人口調控目標。
可是,對于房東們和“地下住戶”最關心的經濟賠償問題,朝陽區民防局的相關人員解釋說,只有對合法經營的承租人,才會予以賠償。“‘人防工程’本來就不讓住人的。”而且,即使是“合法承租”,賠償金額仍是懸案。“這需要政府進行評估,等北京市統一的標準出臺后才能確定。”至于散租戶,朝陽區民防局目前并沒有安置方案,因為“這不是民防局一個部門能夠負責的”。
同時,他也提到清退地下人防工程“確實比較麻煩”,因為“地下居住者撤離后的安置情況還沒有配套措施,運用行政手段關停會引發矛盾”。另一方面,“經濟賠償數額很驚人。公用人防工程租賃一般在5年左右,單位人防工程租賃期可能更長,未到期清退會牽涉巨額補償。”
上午11點,小沈陸陸續續把行李搬運出居住了兩年的地下室,然后坐在一堆行李中間,不知道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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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間類別
北京的地下空間可大致分為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和地下室三種。簡單的辨別方法是,人防工程是為了戰時安全掩蔽所建,因此是沒有任何通風透光設施的,也不允許居住和堆放雜物。普通地下室是指與住宅樓配套的地下儲藏空間。而地下室是指半地下形式的地下空間,具有通風透光設施和保暖、燃火等條件,可用于居住的。
人防工程出租:從鼓勵到治理
從上世紀80年代起,北京結合地面建筑修建了大量的地下人防工程,既用于戰時防空的需要,又考慮到平時經濟建設、城市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具有平戰雙重功能。但很多地下人防工程都因缺少專項基金維護和專人管理而日漸破敗。
為了改變地下人防工程這種臟亂差的狀況,上世紀90年代,政府部門提出“以用促管,以洞養洞”的方針,鼓勵使用人防工程,并收取一定使用費。當時的承租人開始利用人防工程開辦地下旅館,但數量并不多。
上世紀90年代末,隨著大量外來人口涌入,地下空間被利用起來。在2002年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人民防空條例》第十五條明確規定,“鼓勵、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投資人民防空工程建設。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由投資者使用管理,收益歸投資者所有。”
到2004年,北京形成了人防工程出租的高峰,并逐年遞增。2004年11月,北京市發布規定,利用地下空間從事旅店、設置宿舍,以及作為其他居住場所的,必須遵守治安、消防、衛生等法規,不得擅自改變空間結構,所容納的人員不得超過核定人數,房間內人均使用面積不得少于4平方米等。
2005年1月1日,該政策正式開始實施,但地下空間管理混亂的狀況并未因此完全改變。隨著地下居住人口的不斷增多,地下居住者和小區居民的矛盾日益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