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04 11:40:54
來源:東方網 作者:楊玉龍
500平米私家莊園,在北京只需十幾萬一套,不僅能住人,還能種菜、燒烤、垂釣,打造都市人的田園夢想,這樣誘人的廣告短信相信很多人都收到過。其實,所謂的私家莊園就是農業大棚內建設“大棚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業大棚內建設“大棚房”行為,屬于破壞耕地或非法占地等違法行為。(6月2日央視網)
在城市的邊緣能夠擁有自己的私家莊園,的確是很多人的夢想。而在高房價的當下,十幾萬一套的“私家莊園”更是能夠蠱惑人心。按照中介人士的介紹,一套這樣的“毛坯房”20年的租賃價格為17萬,簽訂合同后,租戶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任意裝修,如果嫌配房小,還可以在大棚里做文章等等。更無疑切中了人們的現實需求。
不過,這樣的“莊園”卻是不合規矩的。比如,2014年發布的《國土資源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支持設施農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中就明確提出,設施農用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或變相將設施農用地用于其他非農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業大棚變身私家莊園屬于破壞耕地或非法占地等違法行為。
農業大棚緣何會變身私家莊園?一則與項目開發者的“精明”不無關系。比如,瞄準了政策漏洞,很多大棚不僅吃租金,而且還以設施農業的名義申請政府部門的政策補貼,如此一來是“兩頭吃”,卻侵害了國家利益;二則與監管失察不無關系,此類問題僅靠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發威不夠,基層政府也須履行好監管職責,發現一起處置一起。
再者,農業大棚變身私家莊園屢禁難止的背后,與農民的“守土有責”意識淡漠有一定關系。誠如新華社的一篇報道,如果農民自己種菜,一座大棚辛苦一年可能收入也達不一萬元,而一棟“大棚房”的銷售收入動輒十幾萬元,抵得上辛苦勞作十數年。作為“操盤手”的開發者,也就靠此忽悠農民,大發違規財。
對農業大棚變身私家莊園的做法不能縱容,一方面亟待執法力度再大些,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不僅要依法拆除,恢復土地原狀,而且違法破壞耕地情形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就須讓違規者吃苦頭;另一方面日常監管力度再大些,比如,加強航拍頻率發現問題及時介入處置,地方政府加強督查確保設施農用地不改變用途等等。
同樣,對于消費者而言也應該加強警覺,這些“大棚房”屬于違法之物,倘若認定了“大棚房”這份“靠不住的實惠”,自己的權益終歸得不到保障。誠如專家所言,將來一旦被查處,當事人的投資與合同中間交的錢,就會全打水漂了。因此,對這些“大棚房”就須謹慎迷戀,切忌聽信商家的片面之詞,還應多些法律與風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