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6-04 11:44:05
來源:東方網 作者:王甄言
小學文化、做小生意的廣東女子紀淑娟,在申請材料上卻“搖身一變”成跨國公司中層領導、名校博士畢業生。據《新京報》報道,2012年,紀淑娟的生意伙伴利用其身份證,先后在5家銀行辦理信用卡,并用之透支消費。逾期未還后,這些銀行均向紀淑娟催款,紀淑娟一度被列入“老賴名單”。(6月2日《新京報》)
此后,紀淑娟以名譽侵權為由,將涉事銀行之一告上法庭。近日,南京秦淮區法院一審判決,涉事銀行業務人員未盡核查義務,存在過錯,應恢復紀淑娟信用記錄,并賠償包括交通費等在內的財產損失6900元及精神撫慰金2000元。被冒名辦理信用卡,被惡意透支,最后“被老賴”,紀淑娟的遭遇讓人錯愕。
首先,涉事銀行在人證不符的情況下,照辦信用卡不誤,這漏洞未免太大。而且,此事竟發生在五家銀行,儼然是“通病”。
其次,涉事銀行發現信用卡透支之后,直接把被冒名者“拉黑”,足見其信用認定程序過于粗糙簡單,缺少復核程序設計,這也容易造成誤傷。
這年頭,身份證丟失后被“老賴”的案例發生過不少。究其問題根源,與其歸結為受害者沒保管好身份證,不如說是銀行辦理信用卡的規則被跳過、程序被忽略。
有些銀行業務人員在辦卡時,之所以無視“親核親訪”的程序,不是工作失誤,而是為追求業績而人為降低門檻。這連著的,是基本的風控意識缺位,也是操作不當留下的Bug。紀淑娟的遭際,不過是將個中漏洞給帶到了公眾眼皮底下。
從以往的情況看,很多銀行這樣違規操作的成本偏低。有的銀行在出了被冒名辦卡之類的問題后,不會主動糾錯并徹底給審核漏洞打補丁,就算啟動了糾錯程序,其補救也止于找冒名者還款,而少有懲罰性賠償,或是責任人被追責。
如今,當事人紀淑娟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后,涉事銀行被判賠財產損失和精神撫慰金,給這方面的問題敲起了警鐘。也希望有關監管部門對此類問題加以嚴查,并責令有關銀行及時堵漏,別讓類似問題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