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支撐起身體,雙腿上抬越過地鐵檢票閘機,實在跳不過去則從閘機下鉆過……近日,多名乘客地鐵“集體”逃票的視頻在網上熱傳。據視頻拍攝者稱,這一幕發生在本月19日成都地鐵4號線非遺博覽園站,當時成都“草莓音樂節”首日演出剛散場,地鐵內客流量較大。次日,成都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官方微博轉發該視頻并批評此舉“太過分!”。(5月22日《新京報》)
先買票后上車,這是乘坐地鐵、火車等交通工具的基本常識,買票是乘客乘車的基本義務。不管遇到什么特殊情況,乘客都不能逃票乘車,這是最基本的公德和底線。換言之,任何特殊情況都不能成為乘客逃票的理由。在客流量大的特殊情況下,多名乘客為了“乘亂”省下幾塊錢路費,“集體”翻越地鐵檢票閘機逃票。毫無疑問,這如同一場道德考試,考出了這些逃票乘客的素質低下,令人不齒。
從法律角度說,乘客逃票不只是一種不文明的乘車行為,更是一種違規乘車行為,嚴重損害了地鐵、公交車運營部門的合法權益。根據《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規定,乘客超程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其超程部分補收票款。乘客無票乘車的,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按照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收取票款。有持偽造證件乘車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情形的,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并處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所以,對于逃票的乘客,既要從道德上予以譴責,還應根據人臉識別技術,早日揪出他們,依法按規對他們給予處罰。
但是,多名乘客乘坐地鐵選擇“集體”逃票,如此明目張膽的群體性逃票,在筆者看來,不能簡單的歸咎于他們素質低下這一句話。平時不逃票,人多就逃票,顯然不完全是素質低造成的。筆者以為,多名乘客“集體”逃票,不能忽略地鐵運營部門管理滯后、管理不完善,形成了破窗效應,才造成了多名乘客“集體”逃票。
道理不難理解,如果說在第一名乘客選擇翻越地鐵檢票閘機逃票時,地鐵運營部門工作人員就站出來予以制止,并明確告知逃票后果的話,恐怕很多逃票的乘客就會知難而退,老老實實的買票乘坐地鐵。但從一開始,地鐵運營部門就沒有出面制止乘客“集體”逃票行為,而是放任乘客集體逃票,直到視頻上傳到網上之后才站出來批評乘客的逃票行為。
要有效遏制地鐵乘客逃票現象,尤其是制止乘客“集體”逃票現象,首先,必須加大乘客逃票行為的懲罰力度,提高逃票的違規成本。對于逃票的乘客,除了補繳車票、罰款之外,應將他們納入到失信“黑名單”之中,限制他們今后乘坐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讓所有逃票乘客牢記:逃票一次,影響一生。其次,地鐵運營部門要提高管理水平,特別是在遇到客流量特別大的情況下,要做好應急預案。一方面,要加開班次、檢票口,縮短乘客檢票排隊、等候時間。另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員引導乘客有序排隊,避免造成擁擠,也及時制止可能出現的逃票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