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1日從珠江航務管理局獲悉,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和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貴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聯合發布《推進珠江水運綠色發展行動方案(2018-2020年)》,明確了未來3年珠江水運推進綠色發展的總體要求、基本原則、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
據介紹,《珠江綠色方案》從完善珠江水運綠色發展規劃、加快生態航道建設、加快綠色港口建設、推進運輸船舶綠色發展、優化水路運輸組織、提升綠色水運管理能力6個方面的32項重點任務,推動實現發展目標。
在加快生態航道建設方面,將生態環保理念和要求貫穿于航道規劃、建設、管理、養護的全過程,2020年底前,完成1至3個生態航道示范工程建設,完成1至3個航道生態修復示范工程建設。
在推進運輸船舶綠色發展方面,2020年底前,過閘船舶船型標準化率達到70%,貨運船舶平均噸位達到1200載重噸。在2020年底前,完成船舶污染物排放不符合要求的船舶改造。與2015年相比,珠江水系營運船舶單位運輸周轉量能耗下降6%,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7%。
在提升綠色水運管理能力方面,要加強環保監管和能力建設。2020年底前,重點開展對南寧港、貴港港、梧州港、肇慶港、佛山港等主要港口的環境監測。與2015年相比,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的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顆粒物分別下降65%、20%、30%。
《珠江綠色方案》提出,到2020年,珠江水運科學發展、生態發展、集約發展意識進一步增強,水運綠色發展成績顯著,綠色水運體系基本建立,法規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水運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作用進一步增強,有力支撐沿江地區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