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經濟區
1980年8月26日,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國務院提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正式宣布在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成立經濟特區。當時批準的珠海經濟特區面積為6.8平方公里。1983年6月29日,經國務院批準,珠海經濟特區范圍擴大為15.16平方公里;1988年再次擴大至121平方公里。2009年,橫琴納入珠海經濟特區范圍,珠海經濟特區總面積擴大為227.46平方公里。2010年8月26日,經國務院批準,從2010年10月1日起,將珠海經濟特區范圍正式擴大到全市。
2009年1月8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規劃范圍以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和肇慶市為主體,輻射泛珠江三角洲區域,并將與港澳緊密合作的相關內容納入規劃,促進珠三角進一步發揮對全國的輻射帶動作用和先行示范作用。珠三角經濟區的戰略定位是:探索科學發展模式試驗區、深化改革先行區、擴大開放的重要國際門戶、世界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及全國重要的經濟中心。 《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頒布實施后,珠三角同城化的速度在不斷加快,如在珠江口東岸的三個城市深圳、東莞、惠州正在積極打造半小時半徑的“深莞惠經濟圈”。
2009年8月的粵港聯席會議上,南沙與深圳前海、深港河套被正式確定為廣東與港澳合作示范區。2009年8月,廣州南沙保稅港區通過國家11部委聯合驗收,批準正式封關運作,是廣東省首個封關運作的保稅港區。南沙是大珠三角的地理中心,距香港38海里,距澳門41海里,方圓100公里范圍內囊括了整個大珠三角城市群。南沙周邊70公里范圍內有廣州、深圳、珠海、香港、澳門五大國際機場。
2009年10月28日,由粵港澳三地合作完成的《大珠江三角洲城鎮群協調發展規劃研究》在澳門發布,研究報告提出總體目標,推動三地合力建設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級城鎮群。 粵港澳合作向珠三角西岸推進。
2009年10月28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關于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批準港珠澳大橋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會議認為,建設東接香港、西接廣東(珠海)、澳門的港珠澳大橋,對于完善國家和粵港澳三地的綜合運輸體系和高速公路網絡,密切珠江西岸地區與香港地區的經濟社會聯系,提升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綜合競爭力,保持港澳地區的持續繁榮穩定,促進珠江兩岸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會議要求各有關方面明確責任,加強協調,保障項目順利實施,確保工程建設優質、安全。
2010年1月7日,廣東省委十屆六次全會公布了最新的《珠三角綠道網總體規劃綱要》。綱要提出,廣東將在3年內建設6條長度不一的“綠色道路”,鏈接廣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大都市區,全長1690公里,服務人口超過2500萬人。“綠道”是一種線性綠色開敞空間,通常沿著河濱、溪谷、山脊、風景道路、鐵路、溝渠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設,內設可供游人和騎車者進入的景觀線路,連接主要的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歷史古跡和城鄉居民居住區。綠道網的建設在美國、德國、日本等較發達國家已有成功先例。2010年3月22日,珠三角綠道網建設正式啟動。
自《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獲得通過以來,廣東省積極推進珠三角區域交通一體化方案,相繼試行廣州佛山年票互認,撤銷31個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站,實行珠海、中山、江門三市年票互認。廣州、佛山、肇慶三市年票互認。下一步將推動深圳、東莞、惠州三市通行費互免;到2012年底,珠三角九個城市將實現年票(通行費)互認互免,最終實現珠三角區域年票制,為珠三角區域經濟一體化提供良好的交通運輸環境,助力珠三角核心區域經濟生態圈建設。
2010年4月7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式簽署了《粵港合作框架協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出席簽署儀式。《粵港合作框架協議》共11章50條11900多字,涵蓋了粵港經濟、社會、民生、文化等合作領域。
2010年4月13日,由澳門國際機場輪值主辦的珠三角五大機場主席會議在澳門召開,廣州、香港、深圳、澳門和珠海五地機場負責人就進一步提升彼此商務、規劃與基建等方面合作簽署了備忘錄。為落實《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珠三角地區五大機場負責人于2009年3月7日聯合簽署行動綱領,就五大機場發展定位、共同爭取拓展珠三角空域等六個方面達成共識。
2010年6月20日,中共福建省委書記孫春蘭宣布,國務院已批準廈門經濟特區擴大到全市,并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
2010年7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范圍擴大至深圳全市,逾百部特區法規、規章當日起全市適用。
2010年7月26日,廣州市交通委員會披露,國務院日前下發了《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的批復》,正式批復同意設立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這是繼2008年11月國務院批準設立南沙保稅港區后,廣州獲批的又一大型海關特殊監管區,是國家批準設立的第10個綜合保稅區。廣州白云機場綜合保稅區位于廣州市北部,地跨白云區和花都區,毗鄰廣州白云機場,規劃圍網范圍面積約7.39平方公里,分為中區、南區、北區三個圍網區域。中區位于白云機場北端白云機場物流園內,由現有白云機場中性國際貨站和廣州空港保稅物流中心組成,面積0.66平方公里。南區位于白云區鐘落潭鎮,規劃控制范圍為4.53平方公里。北區位于花都區花都機場高新科技產業基地內,規劃控制范圍為2.19平方公里。2009年,白云機場貨運吞吐量達955萬噸,位居國內機場第三,2010年上半年,白云機場貨運吞吐量達53.8萬噸,同比增長31.9%,保持高速增長勢頭。
2010年8月,廣東省政府公布珠三角五個一體化規劃,即基礎設施、產業布局、基本公共服務、城鄉規劃和環境保護,規劃建設交通、能源、水利、信息化四類重大工程共150個項目,總投資19767億元,力推珠三角一體化進程。近期規劃目標到2012年,遠期規劃到2020年。2015年1月前,完全取消珠三角地區之間的移動電話長途和漫游資費,將固定電話長途通話費調整為區間通話費水平,實現珠三角通信資費一體化。2014年實現珠三角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并逐步拓展到城際軌道等交通領域。
2010年8月23日,中國政府網刊載《國務院關于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國函〔2010〕78號),國務院原則同意修訂后的《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2010-2020年)》。
2010年8月26日,國務院批準,從2010年10月1日起,珠海經濟特區范圍正式擴大到全市。
2010年8月26日(深圳經濟特區30歲生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總體發展規劃》,明確把前海建設成為粵港現代服務業創新合作示范區。
2010年9月6日,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30周年(1980年8月,深圳經濟特區正式建立)慶祝大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發表重要講話。胡錦濤強調,我們要勝利實現既定戰略目標,必須堅定不移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勇于變革、勇于創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滯,不為任何風險所懼,不被任何干擾所惑,繼續奮勇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事業。 珠海將實施30項工程辦128件惠民實事 珠海經濟特區擴大范圍后將啟動西部中心城區。
2011年1月,全長2372公里的珠三角綠道網全線貫通。珠三角9座城市之間除了有高速公路連通,更有慢行的綠道接駁。通過由綠化帶、慢行道和驛站組成的綠道,連接起區域內的主要公園、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歷史古跡和居民區,供人們休閑及享受自然風光。
2011年3月24日,國務院批準汕頭經濟特區范圍擴大到全市,從2011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此次擴容將使汕頭特區覆蓋全市2064.4平方公里的土地,特區面積擴大近9倍。
2011年3月28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深圳市道路網“十二五”發展規劃(征求意見稿)》提出:“十二五”期間,深圳將投資1311億至1386億元進行道路建設,其中高速公路投資約301億元,計劃形成珠三角2小時交通圈,并將公交專用車道總里程提高3倍以上,使高峰期主干道平均車速不低于30公里每小時。
201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批準《江門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通知說,江門市是珠江三角洲西部地區的中心城市之一。在《總體規劃》確定的1786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主城區城市人口控制在16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156平方公里以內。
2011年5月17日,國務院原則同意修訂后的《海口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2020年)》。《國務院關于海口市城市總體規劃的批復》要求海口市重視城鄉統籌發展:在《總體規劃》確定的2304.8平方公里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以主城區為核心,依托主要交通干線,引導城鎮合理布局,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此外,國務院要求海口市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主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180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209平方公里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