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4-19 09:28:59
來源:光明網 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光明網評論員:日前,有媒體報道,某銀行客戶王先生的一張信用卡到期換了新卡,在新卡未激活使用的情況下,銀行仍收取了每年200元的年費。王先生逾期未還,該銀行北京西城支行便根據領用合約,從其另一個該行儲蓄賬戶中直接扣收錢款還賬,最后還起訴王先生索要剩余欠款。攤上官司的王先生提起反訴,指責銀行惡意扣款。在法庭上,該銀行當庭支付了王先生被扣款本息及經濟損失,但不同意賠禮道歉。
這件事的發展鏈條是:未激活信用卡被銀行扣取年費——銀行直接從該客戶在銀行的儲蓄賬戶扣錢——賬戶余額不足還款被銀行起訴——儲戶反訴銀行得到還款——銀行拒絕道歉。那么問題來了:這究竟是哪家銀行?從公眾與銀行長期博弈的情形看,唯有“用腳投票”才是真正管用的。報道隱去了銀行的名字,似乎是有所顧慮。當銀行無所顧慮,而維權、報道卻要處處顧慮,如此市場環境,實在令人憂慮。
“未激活信用卡被收年費”固然霸道蠻橫,更令人“細思恐極”的,是它直接從客戶的其他儲蓄賬號里劃走錢的做法。理論上來說,有權查詢、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機關是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機關,銀行“直接扣收”意味著銀行跳過了司法管轄,直接凍結、劃扣消費者的款項而不經審判。而這在銀行一側,似乎是毋庸置疑的天然權利。銀行自認為掌握客戶的賬戶,就可以直接扣款,使用個人信息無需經過合法性審核,照自己意愿即可。
消費者在銀行面前,個人信息一覽無余,可供其隨意支配;而公眾至今連究竟是哪家銀行都不知道,也折射了這種信息不對稱、權利不對等究竟到了何種程度。
可以預想的是,隨著大數據的發展,個人信息的暴露程度必然加劇,相關機構在調用數據時也必然更加便利。從社會輿論看,現在普通公眾更關注的已不是信息共享如何擴大,而是信息之間能否筑起壁壘,能否自行為信息使用設限。遺憾的是,目前來看,很難。而個人信息又關聯著個體權利,當信息的取用毫無節制,相關的行業監管松弛,那么類似“直接扣款”這種便捷的糾紛解決方案,自然就會具有十足的誘惑。
當下,信息化發展日新月異,但商業倫理乃至社會的運行倫理,并沒有真正遠離人類剛剛步入現代化時的價值地基。現代社會建筑在權利清晰界定之上,一個社會能為個體提供正當且足夠的權利維護手段,是一切發展的前提。大數據也好,各種現代化器物的進化也好,背離了權利維護的價值預設,機構相對于個體器物上的優勢,必然會導向相比于前現代社會加倍劇烈的不對等。這也就呈現了如此景觀:銀行的霸道,從“錢款離柜概不負責”一路進化成“直接扣款”,而個人權利的維護像被甩脫在現代化進程之外,依舊如此艱難,維權成功也換不來道歉一則。
這則新聞,或許會被置于“社會新聞”一欄,很快被海量信息所淹沒;或許在不少人眼中,這也構不成一個“爆款”的重磅信息。然而,就是這件200元的“小事”,現在也沒有得到妥善解決。一個社會的文明水位,很多時候就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來標記的。社會在現代化進程里繞又繞不開、挪又挪不走的絆腳石,未必是龐然大物,可能就是這個銀行動動手指、客戶心力交瘁的200元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