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身份】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專家委員、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研究員
德州在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通過并村建社區,通過城中村和近郊的舊改新,使區域得到了較快的發展,相關的利益階層得到了實惠,同時促進了區域的科學發展,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這是值得稱道的,經驗也是值得我們借鑒的,這是我的總體評價。再談談我的兩個思考和兩個判斷。
第一個思考:我們的統籌城鄉核心是什么,要突破二元體制達到城鄉一體化的發展。這個過程中我們要不要延續現有的城鄉分割的二元土地制度。當然我們現有的制度對突破體制約束發揮了作用,在城市化過程中有一個人口的優化布局問題,有一個土地利用結構,數量結構的優化問題,還有一個空間問題的優化問題。這又進一步涉及到近郊農民和遠郊農民的關系,近郊農民與市民的關系都需要我們進行研究,這是我的第一個思考。
第二個思考:在我們并村建社區的過程中,怎么樣以中國未來的集中型的城市化基本趨勢相協調、相銜接問題。中國人多地少必然要走集中型的城市化。它包含四方面內容,一是有較高的城市化率,二是大城市有一個占城市人口較高的比重,三是若干個都市地區的形成與發展,四是城市本身的緊湊型布局。在這個過程中,我們現在面臨的是什么?農村人口大量的減少,我們城市化還處于一個集約化階段,這個階段,我們的農村現代化建設,農村的住房建設,如果按現有的農村人口規模去規劃建設的話,我們面臨著農村基礎設施投資回報問題,以及有限的資金。城市要增強綜合承載力的能力不足的風險是不是也應該考慮。以上是我兩點思考,我還有兩個判斷。
第一個判斷:我們現在講城鄉統籌,它與我們平時說的城市病沒有直接關系,或者兩者不能連在一塊兒。我們現在講的城市病,所謂的城市病,無非是擁擠、污染、占地和公共安全問題,這些城市病在一定意義上是城市化過程中必須支付的成本,不能作為一個反城市化的理論支撐。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城市化是有利有弊的,但城市化是利大于弊,這一點必須堅持,這是大思路。
第二個判斷:我們現在講的統籌城鄉實質是要突破現有的城鄉二元體制,請注意,而不是我們要改變城鄉二元結構,這是兩個概念。體制是人為的,是可以改變的。結構城鄉這種區域分工的結構,那農村要以農為主,城市要以工商為主,這是區域分工,那么你區域分工不同,你的產業結構,你的社會結構就不會相同,所以我們講,要突破現有的城鄉二元機構,在理論上我們是存在著這樣的缺陷。
接下來我再說我的疑問。我們現在講中國的城鄉統籌,又講城市工業化。城市工業化這是違反工業化的規律,也違反城市化規律的。一城一鄉,一工一農,本身是極高的分散化的程度。現在我們講農村城市化,在邏輯上是不通的,正確的提法應該是農村現代化。第三個,我們現在講農民工,農民市民化這是一個進步,但還沒有逃脫對農民工的歧視,叫新市民還是其他?應該說農民工的市民化,這是城市化進程中必須解決的一個根本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