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網訊 日前,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城市化委員會委員王全興接受媒體采訪暢談在就業維度下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他分析了勞動關系呈現出來的新特點,指出新型用工形態給勞動關系的界定帶來了很多困難,并且支招應拓寬視野創新思路,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以下為訪談實錄:
勞動關系呈現新特點
記者:十九大報告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提出了怎樣的要求?
王全興:十九大報告體現了更加重視就業質量和更加重視人力資源素質的精神,并在“提高就業質量”的任務中,將“完善政府、工會、企業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與“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破除妨礙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的體制機制弊端”“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同步提高”等列為“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的舉措。這表明,在新時代,和諧勞動關系構建需要在就業質量維度下通盤考慮,應把提高就業質量和提高勞動者素質,列入和諧勞動關系構建的政策目標體系。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勞動關系是實現就業的普遍和基本的方式,勞動關系和諧對提高就業質量至關重要。當前,新經濟、新業態拓寬了就業空間,帶來了快遞員、外賣員、網約車司機等多種新型靈活用工形式。其中,有的屬于勞動關系,有的不屬于勞動關系,有的則介于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之間,似是而非,難以界定。這就給和諧勞動關系構建帶來新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思考。
記者:您剛才提到,新型用工形態給勞動關系的界定帶來了很多困難。那么我國的勞動關系領域現狀如何?
王全興:近幾年,勞動關系領域呈現出一種難以預估的態勢。首先,最明顯的是勞動力市場靈活化。尤其是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新經濟業態的快速發展,勞動力市場靈活化進一步顯現。
這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農民工“短工化”。資料顯示,有66%的農民工更換過工作,平均每份工作的持續時間為2年,且“短工化”趨勢逐年遞增。二是靈活就業規模擴大、形式增多。2013年末,靈活就業人口約2.2億人,占城鎮總人口的63.2%。2014年,全國網絡創業帶動的直接就業規模近1000萬人。2017年,分享經濟的提供服務者人數約為6000萬人,比2016年增加1000萬人。
勞動力市場靈活化進一步顯現,帶來勞動關系形式更加多樣。非典型勞動關系形式增多,比重擴大,甚至還有去勞動關系化的傾向。看似屬勞動關系,實際不屬勞動關系的“似是而非”現象多了。
其次,勞動關系的外部性更為顯著,涉及到的利益主體更加復雜。例如,快遞員、外賣員成為“馬路殺手”的現象,就涉及到是否將其納入勞動關系的問題。這已不僅是勞動關系雙方和勞動者保護問題,而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問題。所以,對新的靈活用工形式如何認定勞動關系的問題,實質上是一個社會治理模式如何選擇的問題,涉及到包括公共利益在內的多方利益。
第三,現在社會上對于勞動關系的看法也發生了變化。以前我們普遍認為,勞動關系對于勞動者與企業的利益協調、勞動者的訴求實現有著很大的幫助,但現在,在新生代勞動者中,有的人認為勞動關系不再那么重要了,勞動關系反而束縛了勞動自由。例如,有的出租車司機跳槽當滴滴專車司機。
第四,新經濟、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還處在動態中,遠未定型。企業經營戰略還會不斷更新,勞動者擇業取向和就業形式選擇也難穩定。勞動力市場的變化趨勢難以把握。
以上這些因素,都給當前和諧勞動關系構建增加了難度。
拓寬視野創新思路
記者:去勞動關系化的趨勢帶來了一系列問題。在這種大背景下,結合十九大報告中“提高就業質量和民生水平”的主題,您認為應如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王全興:十九大報告從更加重視公平和民生、更加重視就業質量的角度,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放在提高就業質量的框架中來安排,是非常值得重視的。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是就業質量的核心內容,提高就業質量也是勞動者與企業利益共享的目標。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高質量就業,就沒有勞動關系和諧。這也要求我們要圍繞就業質量來開闊和諧勞動關系構建的新視野。
在勞動用工形式多元化、靈活化,甚至去勞動關系化的態勢下,如果仍局限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所限定的勞動關系范圍來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顯然作用范圍會越來越窄。這就需要突破勞動關系認定從嚴的思維定式,一方面對勞動法保護手段重新優化組合,尤其是保護力度分層分類配置;另一方面逐步放寬勞動關系認定標準,拓寬勞動法保護范圍。這樣才可以給和諧勞動關系構建打好基礎。
即使現階段勞動關系認定從嚴的格局難以改變,和諧勞動關系構建的視野也應當拓寬。例如,工會工作、公共就業服務工作、社會保險工作的范圍,都應當擴展到勞動關系以外的勞動者。
不僅如此,在“和諧勞動關系”擴展到“和諧勞動”的大概念下,還應當在勞動法之外,發揮經濟法、社會保障法等協同作用。
除了拓寬視野外,還要更新觀念。例如,在國際大背景下,低用工成本已不再能作為我國的競爭優勢,企業用工成本提高是必然趨勢。和諧勞動關系構建,就不應當再糾結于用工成本高低問題,而應當把著力點放在用工成本的效益上,即以“用工成本效益”的理念替換“降低用工成本”的理念。
記者:提高勞動者技能素質也是保障就業的一項重要工作。從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角度出發,應如何做好這項工作?
王全興: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注重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質上是化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基礎性措施,也是提高勞動者素質的必要手段。從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角度出發,只有技能水平更高、法律意識更強的勞動者,才有充分的能力與企業進行談判,構建合作共贏、收益共享的勞動關系。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職業技能培訓的機制應當轉型,要形成政府、企業、培訓機構和其他社會力量協同參與、社會化和市場化相結合的職業技能培訓機制,以應對勞動力市場靈活化對企業人力資本投入積極性的影響。
十九大報告提出,要提供全方位的公共就業服務,適應勞動者多層次就業需求,這尤其符合當前勞動力市場靈活化的趨勢。勞動者的流動性增強后,要更加重視公共就業服務,這既能為更多企業解決用工上的困難,又能暢通勞動者流動通道,讓人人都能通過辛勤勞動實現自身技能提升和職業發展。
此外,財政、金融政策也應進行轉型,要把民生作為政策制定的一個重要取向。在新時代下,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僅憑人社部門和工會的作用是不夠的,還需要多部門聯合起來,共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信息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