謎底揭開,從1998年到2018年,從大部制改革誕生到因大部制改革撤銷,國土資源部用20年從起點走到“終點”。
在這20年時間,國土資源部算是挨社會批評最多的一個部委,因為地王、地價和征地、囤地的問題,人們將高房價的“源頭”歸于國土資源部及其管轄的國土資源局。
3月13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根據《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不再保留國土資源部、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組建自然資源部。
因地價而“挨罵”的國土資源部
2017年9月,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開展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檢查的通知》,組織全國71個重點城市開展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檢查,總計檢查了2013年1月1日以來出讓的住宅用地52285宗、面積170404.7公頃。
4個月后的12月29日,國土資源部公布了檢查結果。檢查結果表明,全國住宅用地出讓合同執行情況良好,合同正常履約比例達到81.8%,安徽等8個省級行政區正常履約合同超過90%,但檢查對象中仍有近二成不能正常履約。
中國房地產報記者比對數據發現,根據近二成的未履約率計算,2017年全國住宅用地閑置面積約3.4萬公頃,這個數字在2012年時為7461公頃。這意味著,全國閑置住宅用地面積5年內增長3倍之多,國土資源部加大打擊囤地行為力度勢在必行。
但是,人們質疑,早在1999年國土資源部就出臺了《閑置土地處置辦法》,20年來,國土資源部一直在打擊囤地,以確保住宅有效供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但現狀看來,局面讓人無法樂觀。
除了囤地與土地閑置之外,人們對土地供應和地價的情況,更加不滿意。
華遠地產前董事長任志強就是一個對土地發炮最多的人。2009年12月23日早上,任志強發布了一條微博:“國土部已出臺大、中、小城市土地出讓面積的規定,看來是虛的。廣州250億元的天價地就給了國土部一個大耳光!”
當時的背景是,國家收緊房地產政策的信號相當明確,一道道調控令箭沒有能遏制房地產商創造“地王”的熱情。
此前任志強對囤地問題批評稱,開發商沒有多少錢能囤那么多地。假如囤了1萬公頃,再供1萬公頃,他可不就噎死了嗎?
同為房地產商的潘石屹也表達過類似觀點,他說,如果國土資源部能夠把原來定的條條框框的東西打破,如果能夠按照中國城市化進程的需要供應土地,中國房價不會上漲20%或30%。
潘石屹認為,國土資源部供應出去的地。因為開發商有錢,把地囤住,不變成房子,市場上的供應量還是少,表面上這個邏輯是對的。但從背后來看,如果明天地價是下跌的,開發商就不會囤地了。其實開發商的預期就是明年后年供應不出來土地。
在房地產市場,的確存在少數房地產商在一些地區囤地。除了從滾動開發層面考慮,越來越多的房地產商把土地作為硬通貨,并作為到資本市場融資的砝碼。
這里面有房地產商自身的問題,但也暴露出土地管理配套不全的問題。作為一個土地管理系統,國土資源部有權力而且有法律規定敦促房地產商對土地進行開發。社會輿論認為,國土資源部不要因為這些問題的存在,就對土地供應量的問題避而不談。
如果國土資源部給房地產商發出的信號是:擔心下一頓沒有了,房地產商會更加要搶地囤地。
而國土資源部并不認同是地價推動房價上漲。一位副部長公開說過,“經營性土地公開交易不會引發房價上漲”,并認為是房價的增長在拉動地價上漲。
但房地產商不贊成國土資源部“房價拉動地價”的邏輯。“手里有糧心中才不慌。”任志強就認為國土資源部真傻,老拿老百姓一看就穿的問題來糊弄老百姓,太不對了。
國土資源部的前世與今生
從1998年到2018年,走過20年歲月的國土資源部從成立之初到撤銷,已經成為了有幾十個直屬部門及分設機構的大部。
國土資源部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0年的全國地質工作計劃指導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礦產地質勘探局。隨后,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成立地質部;1954年將其改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1970年,國家撤銷地質部,改設“國家計劃委員會地質總局”;1979年,國家地質總局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地質部”;1982年,地質部改為“地質礦產部”(除了地質找礦外,增加了礦產資源管理的職能)。
而國土資源部第一次作為部委名字出現在國家機構當中,是1998年的第四次機構改革中的大規模部委撤并。那年的大部制改革中,新組建了4個部委。其中,國土資源部位列1998年新組建的4個部委之一。改革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機構由原有的40個減少到29個,此次改革力度非常之大,因此,力推此次改革的朱總理被外界送上了“鐵血宰相”的名號。
當時,新設立的國土部由地質礦產部、國家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和國家測繪局共同組建,其職能涉及主管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海洋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等。
在這之后又經歷了2003年、2008年、2013年的三次改革。其中,值得一說的是,2008年的機構改革國土資源部實行了三定方案,將國家土地總督察明確寫入新“三定”規定,設立了總規劃師和總工程師,明確了對部管理的國家局和中國地質調查局的管理。
在2013年的大部制改革中,國土資源部的職能進一步擴大。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由國土資源部管理。這次大部制改革和職能轉變涉及國土資源部牽頭、配合、參與的共有3個方面16項工作任務。
2013年之后,歷史年輪又轉了五圈,來到2018年,進入新時代的今天,國土資源部離我們而去,但它在歷史上的足跡將永存。
2018年這一輪大部制改革涉及面非常之廣,在新組建多個部門的基礎上,撤銷了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等多個部委,調整過后,除國務院辦公廳外,國務院組成部門變成了26個。
國土資源部撤銷之后,它的眾多職能轉移整合到哪兒去了?中國房地產報記者從《改革方案》中看到:國土資源部主要職能劃歸新組建的自然資源部;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職責劃歸生態環境部(新組建);有關農業投資項目管理職責劃歸農業農村部(新組建);地質災害防止職責劃歸應急管理部(新組建);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劃歸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新組建)。
另外,國家發改委的組織編制主體功能區規劃職責,住建部的城鄉規劃管理職責,水利部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原農業部的草原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林業局的森林、濕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職責,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的職責,將整合劃歸自然資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