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12 10:38:27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扶 青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收費公路體制改革,降低過路過橋費用。日前,在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上,交通部黨組書記楊傳堂在小組討論會期間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收費公路的改革問題目前已經在推進,正在以《收費公路管理條例》的修改作為切入點展開實施,一方面著力降低物流成本,另一方面實現可持續發展。
首先要正確認識物流成本和路橋費用之間的關系。一段時間以來,“物流成本高企”是被很多人認同的結論,其主要依據就是物流總費用占GDP比值高,如2016年物流總費用占GDP比率比2015年下降了1個百分點,但仍然保持在15%左右。這種論證方法混淆了“物流總費用”和“物流成本”兩個概念,成本是一件貨物的費用,要乘以數量才能等于總費用。而在一次物流成本中,盡管運輸成本占到一半左右,但其中油費占比在60%以上,過路過橋費占20%左右。從中不難看出,過路過橋費用占物流成本的比重沒我們想象中那么高,但也并不意味著沒有下降空間。交通部在“曬”出2017年物流降成本賬單時明確提出,去年我國物流成本降低881.6億元,其中鼓勵高速公路實行差異化收費,就減輕企業負擔總計496.6億元,對企業來說,這是切切實實的“獲得感”,是“降成本”的重要體現。
另一方面,也要認識降低路橋費用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其著眼點是公路建設的可持續發展。我國收費公路主要有兩種模式:一種是政府還貸公路,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利用貸款或者集資修建公路,收費期限不得超過15年,一種是引入國內外經濟組織修建的經營性公路,一般收費期限不得超過25年。但無論哪種模式,都是“貸款修路,收費還貸”,交通部《2016年全國收費公路統計公報》的數據顯示,2016年全國收費公路債務近5萬億,因此,在國家財政資金比較緊張的情況下,繼續堅持收費公路政策,仍然是保障公路建設發展的必然選擇。同時,收費降低到何種程度也直接關系到出資方的積極性,特別是在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基礎交通設施仍需大力發展的前提下,一旦過度損害經營方權益而去“照顧”和“補貼”其他行業,社會資本對投資公路建設的意愿有可能會降低。
因此,既要降低物流成本,也要實現可持續發展,就要踩好“鼓點”,防止“一刀切”,平衡有序推進公路體制改革。對部分城市或某些區域來說,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先行”探路,如交通部早在2015年就已修訂了《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明確規定新建和改建技術等級為二級以下的公路不得收費。目前,各地也都基本取消了二級公路費用,我省則更進一步,提出將撤銷普通公路收費站,實現全省除大型橋隧以外普通公路免費通行。對仍然有必要進行收費的公路項目來說,最重要的是明確“用路者付費”的原則,做到公開透明、科學合理。此前,很多地方之所以出現“延長收費期”“先免費后收費”“打包轉移經營權”等現象,就在于規則不甚明晰,債務還款計劃如何,公路收費流向如何等,公眾一概不知,這就需要建立以“準許成本+合理收益”為核心的定價制度,算好“回本賬”和“長遠賬”。
從長遠來看,統籌兼顧效率與公平、基本公共服務與差異化服務協調發展的治本之策就是“兩個公路體系”,即以普通公路為主的非收費公路體系和以高速公路為主的低收費、高效率的收費公路體系。非收費公路體系提供基本公共服務,體現公益性,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收費公路體系提供高品質服務,側重效率實現,繼續用市場方式籌措資金。以此為深化公路體制改革的主要思路,如何穩步有序地降低路橋費用,就有了一個大體上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