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8 10:36:50
來源:新京報 作者:社論
3月7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肖捷、副部長史耀斌和胡靜林就“財稅改革和財政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肖捷部長指出,今年將重點推進教育、醫療衛生、交通運輸、環境保護等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通過推進這項改革,有力地促進各級政府更好履職盡責,更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效率和水平。
重點推動教育、醫療、環保等相關領域的央地財政權責劃分,無疑是有的放矢:理順央地財稅關系,向來被視作財稅改革中“難啃的硬骨頭”,如今依循循序漸進的次序,分領域劃分央地“責任清單”,就展現了“骨頭再硬也得啃”的決心。
回顧我國財政改革的歷史,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有效地劃分了中央地方的收入范圍與支出責任,為我國向市場經濟的轉軌提供了強大動力,也成為我國實現26年高速增長的重要保障。
但彼時我國的經濟總量還很小,全社會對公共財政的需求還不是那么強烈。經過26年的高速增長,我國經濟總量已很龐大,社會需求結構也不斷升級,中央地方財政關系面臨著新的需求和要求,迫切需要進一步調整完善。
從現實情況看,現行的財政體制下,以經濟總量為導向的中央地方關系業已成型。這有其歷史合理性,但在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也帶來了相應的隱患。
例如,目前地方債務中的有些風險、PPP的某些變異,都與地方政府增長主義密切相關,或者說,與中央地方財政關系沒有得到適時調整直接相關。因此,適應全社會矛盾變化,迫切需要建設公共財政,形成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為重點的中央地方關系,這就要盡快合理劃分央地事權與支出責任,還有收入,以與央地關系新導向相對應。
前不久,國務院公布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改革方案,將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領域八大類18個基本公共服務事項,首先納入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范圍。這為分領域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提供了引領,使得中央地方在基本公共服務的支出責任上做了數量化的界定。所以,這被視作我國財政改革的重大舉措。
接下來,除了繼續加快推進教育、醫療等專門領域的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外,進一步推進央地收入劃分改革,也會愈顯重要。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就明確提出,“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抓緊制定收入劃分改革方案”。這就指向了,遵循公平、便利、高效等原則,考慮稅種屬性和功能,將收入波動較大、具有較強再分配作用、稅基分布不均衡、稅基流動性較大的稅種劃為中央稅,或中央分成比例多一些;將地方掌握信息比較充分、對本地資源配置影響較大、稅基相對穩定的稅種,劃為地方稅,或地方分成比例多一些。與此同時,加快構建地方主體稅種。收入劃分調整后,地方形成的財力缺口由中央財政通過稅收返還方式解決。
總的來看,2018年央地收入劃分改革是一項關系長遠的重大改革,也確實該以“快馬加鞭未下鞍”的氣勢,加快推進,推動現代財政制度的建設完善,也為高質量發展奠定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