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7 10:08:21
來源:東方網 作者:黃齊超
因認為今日頭條APP未經本人同意上傳了手機通訊錄信息,涉嫌侵犯個人隱私,劉先生將今日頭條運營方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今日頭條)告上法院,索賠1元并要求對方道歉。新京報記者今日獲悉,目前海淀法院已經受理此案。(3月5日《新京報》)
移動網絡的迅猛發展,智能手機的普及,APP也如雨后春筍般冒出來。手機軟件APP能更專業地服務于用戶,贏得公眾的認可。然而,有些APP經意不經意地收集、記錄你的個人信息,比如“日志信息”、“設備或應用信息”、“位置信息”等用戶個人信息上,必須選擇“同意項”,讓你沒有否決權。
劉先生原本是今日頭條的用戶,在一次換了手機重新登陸今日頭條的APP后,今日頭條的APP竟然向劉先生推送了他通訊錄里的原有聯系人賬號。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今日頭條沒有經過劉先生的允許,偷偷地上傳并且記錄了劉先生原來聯系人的賬號。用法律的標尺去衡量,今日頭條的做法顯然不規范。事實上,劉先生的遭遇不會是孤例,偷偷記錄并上傳用戶信息的APP,也絕非僅今日頭條一家。那么,在公眾對個人隱私保護焦慮的當下,這樣的做法難免讓用戶憂心忡忡。
我們不反對APP實名制,畢竟,這樣有利于平臺管理注冊的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可是,APP管理平臺收集、記錄用戶的日志、位置等信息數據,到底有何企圖?難得真的只是為了更精準地推送內容?能否切實保護好個人隱私?這些都需要有大大的問號。要知道,日志、位置以及設備應用等網絡數據,屬于用戶的個人隱私,理應被列入到保護的范疇。如果APP平臺需要用到這些隱私,且有收集、利用用戶隱私的必要性,那至少應尊重并切實保障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諸如今日頭條這樣的APP,收集用戶的個人信息、網絡足跡、興趣愛好,甚至偷偷地上傳了這些隱私數據,其行為有違法嫌疑。表面上看,他們這樣做是為了更精準的推送內容,為了用戶重新登陸時的再提取,然而,這種不尊重用戶知情權的行為,能保護好用戶的隱私嗎?
現在,劉先生起訴今日頭條,要求今日頭條道歉,更正錯誤做法,并賠償1元錢。當然,劉先生如此要求,當然是為了警示今日頭條對用戶信息、隱私的尊重和保護。而法院剛剛受理劉先生的起訴,結果如何還需要等待法院的判決。但在筆者看來,無論結果如何,都有一定的警示意義——包括今日頭條在內的所有APP,在保護用戶的隱私時,應在法律的框架內保護應多些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