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8-03-06 09:32:59
來源:紅網 作者:江德斌
稅制改革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熱點。今年,代表和委員的聲音主要聚焦在個稅的起征點上。比如全國工商聯提案建議個稅起征點由3500元提升至7000元,還有董明珠建議個稅起征點調整至10000元。而在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強調,要“穩步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增加子女教育、大病醫療等專項費用扣除,合理減負,鼓勵人民群眾通過勞動增加收入、邁向富裕。”
個稅起征點是否需要提高?提高到多少額度才合適?每年都是全國兩會熱烈討論的話題,很多代表和委員都會提出自己的建議、觀點,并以此展開激烈的爭辯,卻很難達成一致的意見。個稅起征點話題也引起社會輿論和公眾的熱切關注,皆因其關系到每一個人、每個家庭的切身利益,在個稅起征點激烈爭議的背后,則是大家對收入調節、公平分配問題的無比焦慮。
從目前的3500元個稅起征點來看,與物價水平和家庭負擔相比,顯然是有些過低了,居民承受的稅負較重,確乎需要進行調整。而無論是7000元,還是10000元,甚至有人建議應3萬元起步,都是從現實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考慮,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也因此戳中了中低收入者的軟肋,贏得民眾廣泛的支持。
目前個稅起征點只是一個固定數值,缺乏與收入和物價的聯動性,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每隔幾年,個稅起征點就會呈現滯后效應,需要進一步調整,才能夠暫時緩解收入與稅收的矛盾。顯然,固定個稅起征點存在設計缺陷,與快速發展的社會經濟形勢沖突,需要加以完善,采取更為合理的浮動調整機制,將個稅起征點與物價、收入等掛鉤,每年進行微調,從而規避滯后問題。
個稅本身具有調節社會收入、二次分配的功能,收入高者多納稅,亦是制定個稅方案的一個原則。可在現實中,我國個稅反而淪為中低收入者為主的稅種,出現高收入者納稅總額占比過低的怪現象,與發達國家的情況背離。顯然,目前普通民眾對個稅起征點不滿的主要原因,就是個稅方案沒有體現出公平性,導致中低收入者的稅負過重,與其收入和經濟負擔不相稱。
從中低收入者的立場看,自然是希望個稅起征點越高越好,最好自己不需要繳納個稅,這也是人之常情。目前我國個稅可扣除項目太少,導致中低收入者難以降低稅負,在住房、教育、醫療等方面的費用支出逐年上升之際,中低收入家庭承受的經濟負擔過重,兩方面的擠壓之下,令很多人不堪重負。
顯然,單純提升個稅起征點的做法,只能緩解收入與稅負的矛盾,達到短期的安慰效果,過幾年還是重蹈覆轍。因此,從長遠的解決之道來看,應建立個稅浮動調整機制,由個人征收向家庭征收模式轉變,增加稅前可扣除項目,實施“低收入少納稅、高收入高納稅”的征收標準,從而建立合理的個稅征收制度,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公平分配的功能,消除中低收入者的焦慮情緒。